村里集体土地对外租赁,租赁期为50年,租金分两次付清(25年一付),对于这种问题,农民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村于10年前出租土地给工业园区开发使用,每亩地给1000元补贴,年龄合格的给办了地劳保,年龄不合格者则拿了两年每月290元的补贴,再到年龄合格后办劳保。 期间工业园区把租用土地卖给了厂方建厂,还有小部分土地建造了三套小别墅卖给了私人使用。 我想请问,一般农村耕地租赁时间是多少年? 我们拿了以上补贴后,还有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个人向集体租赁,当时签订协议,如果遇到拆迁,三七分成,现在个人不同意和集体三七分成,要推翻当初的协议,是否可以推翻。怎样的协议才符合法律效力。
我几年前跟乡里租了一片盐碱地,这几年投入不少资金有了一些改变,但是还需要投入,我想通过让出部分股份来解决资金问题。合作伙伴已谈话,就不知这合同咋么写,应该注意那些问题。请专家指点。谢谢!
1、非农户口,租赁集体土地开农家乐,是否可以?租赁土地的年限最高是多少?2、租赁的是农地、林地等,是否可以在上面建开农家乐相应的设施。3、是否可以办集体土地使用权证?4、如到期不能续租、或被征用,是否赔偿?标准如何?
福建福州市农村82年以前的老房子了 在房子里住了二三十年 是农村户口 现在还可以重新办理农村集体使用证吗 因为时隔太久 之前有没办理过 已经无从考证 只记得那时是全村统一办理 有相关负责人来我家测量 后来说去村大队登记拿证 那时候有事都在外地 后来有没去大队办理登记拿证也记不清了 会有原始档案吗 现在还可以补办吗
关于政府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问题和补偿标准,该如何维护正当权益。
我家是宁城县天义镇的,由于政府规划需要征用自家土地,有如下几个问题向您请教: 1,因为几年前分地的时候,地不怎么好,庄家都不长,所以当地的大队为了补偿,就在原土地合同分出的标准亩数超出很多。当初合同上标注1.8亩,加上开荒扩出来的部分,已经到了大概4亩左右。而且本地每家都多地,是很普遍的事情。是不是我们
最近碰到一个棘手的问题特来请教。事情是2000年我母亲因还不清债务,法院把我父亲两间房子,其中的一间拿去拍卖了,拍卖后被我姑姑拍得了。最近村里要申请宅基地,十多年来,房产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都是我父亲的名字,我最近才发现的,我劝她早点过户,继后,我带她去了房管所,房管所的人说这个房子是我父亲的,给我看了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