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有开发商近来小区地下汽车车位清盘,要求业主以20年的租金额买下车位,对于产权证问题开发商表示只有一个总产权,每个车位没有产权,这样的车位,业主是否有权出卖.
关于小区车位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写道:房屋所在项目中规划的所有的地上车位、地下车位等,均没有列入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房屋的分摊面积范围内,也不是影响该房屋价格的重要因素。所有规划的地上车位、地下车位等全部归甲方所有,由甲方享有收益、处分等全部权利,不因该房屋买卖而受到任何影响。这句话中,有没有侵犯到
首套住房,未婚夫是外地的,需要首付百分之五十,他想以我的名义贷款,这样子首付就可以百分之三十了。这样子房屋产权该怎么归属?房贷是他的父母还,房产证上可以写我们俩的名字吗?我们还没结婚想问清楚,以免日后纠纷。以我名义贷款,我要承担风险吗
我是小区的业主,我想买我们小区的地下车库的车位,有产权,说是40年11万,但是发票开回来是3万的,负责的人说办回来的都这样。那地方没有单位,只是在车库有一个桌子有一个女人管,什么费用都是交给她,问单位的名称也说不出来,说单位的公章老换。办理产权证也是,要求交出身份证原件。她说他们跟上级部门是网签,有个合
我的汽车卖给另一人,私下签了个简单的协议确定此车归对方所有并由对方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与我无关,由对方承担负责。汽车及相关的一切手续证本都交予了对方。可由于中华中华原因未能办理过户手续,现在对方又不与我联系办理过户,我也无法联系他。 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此车发生事故,我会受连带责任吗?有何办
此房为老公房无产权,目前户主为我阿姨(常驻),此房户口内除户主外就是我(非常驻),1.想询问如果拆迁的话类似案例的赔偿依据或公式,2.常驻户口和非常驻户口是否有别,3.另外此老公房如果在户主百年后是作为遗产继承给户主其子还是在户口本内其他人,也就是我的名下?谢谢,盼复
我和女朋友婚前买了期房,一年半交房。首付我出,按揭她付。但由于我的户口不在当地,所以签协议的时候写的是她的名字。房地产商说,我们这种情况,只要我们在未交房的这一年半之内拿到结婚证,就可以是为夫妻共同财产。请问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