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是遵义的一名普通市民,我在2008年1月12日与房屋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当时开发商的特别优惠价是每平方米1000元,购房面积为141.99平方米,我已经交给开发商141990元购房款,而现在开发商通过遵义市红花岗区成立的一个工作组直接否定我的购房合同无效。请问律师:一个政府工作组就可以直接否定合同有效和无效
经济适用房过户时发生的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相关价款,谁承担?比例是多少?
07年我在沧州通过中介买的XX人的经济适用房居住至今。(价格按当时市场价)因政策原因约定房证满5年后再过户,卖方净得房款,过户费用我出。(房屋买卖协议及卖方收款收据签字手印齐全)以前没事现因房价上涨卖方违约说不卖给我了,国家政策会站在谁那边?如坚持到过户那天发生的过户费应我出但是向政府按一定比例缴纳的土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农民的土地被乡镇征用,但是地里有麦苗,但是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村里强行挖除,这种情况应该补偿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