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月中旬到期 之前的加班是否应该在年底前全部结算 公司安排倒休可否拒绝?
我是济南一中外合资企业的普通员工 工龄六年 期间加班费一分钱没给过,而且几次升职 薪资一直都是迟迟才到位,今年七月,接到总公司通知,调往北京总部工作,工资按照他们的约定我也可以接受,但是道岗之后工资与他们承诺的还有差距,两个月后的现在,由于总部调整,我又要被调往北京城市分公司岗位,职位与在济南时职务一
我工作的单位是上海印钞厂下属三产企业,平时加班比较多,但单位领导对结算加班费和调休上总是出花头,来个半年一结算,我们单位的性质决定我们不太可能连续半年都有活干,没活干就放假,前面加班都冲掉,变成最后白做,所以我们工人都不愿意加班,他们又出来个对策不加班要交调休,我个人认为这真的是乱来,加班本来就是在
三年前开始为公司工作,作为门卫,加班是常有的事,可是加班费常常没有,或不足数额,平时延长加班没有加班费,而周末休息加班却只有50元/一天,根本没达到双倍工资的数额,因为为了能继续工作,关于加班费用问题我们并没怎么向公司提出.而在上二个月,公司突然裁员,换上了新的门卫,而我们当时一起的所有门卫都被辞退,无任何理由,现公
离职手术许已经办理完要走人了,但公司当时不给结算工资和加班费,只给写出加班时间和上班天数,这样合理不
员工离职后,公司误给多缴交一个月的社保金,该金是否全部由员工个人承担
本人在**公司就职,于4月初提交的离职申请,离职日期到4月10日,今日原来公司的人事部告知我公司误给我己缴交了5月份的社保金,现要求在我到原公司缴纳整月全部的社保金760元,请问该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补充下,我的新公司说是三个月试工期后,一并连之前的保险补交了~可是现在原公司这样的行为
工资体系改革,是否需要与员工协商?而且经过员工同意?如果申请改革前加班费仲裁,加班工资基数应为多少?
1.本人入职前与公司口头约定6天8小时,月薪4000.2.签订劳动合同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920元(2010年8月到2010年2月,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为920元/月),5天8小时3.工资条内容为:应出勤天数26天;工资4000元;实际出勤天数26天;工资4000元4.工资改革后工资条内容:应出勤天数21.75;工资1100元;平日加班;加班工资;周六加
公司报假账目,减少员工的年底绩效工资。请问是否违法,员工应该如何应对?
我公司是一所设计公司,员工除工资外主要收入是年底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由当年完成的产值计算得出,公司今年账目公开称产值只有2千万,但经各技术部门员工初步估计产值最少最少也有3千万。请问这算不算是欺诈?公司员工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保护自己的权益?请详细说明问题的解决办法及步骤,万分感谢!
我自2006年2月初在盱眙一家私人企业工作,到2012年8月!在此期间公司一直未支付劳动法规定的养老保险等保险,后因对公司所做人事安排不同意,故离职,现在原单位因政府收购要转行,在朋友的话中听说可以申请原公司赔偿,请问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