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是香港籍华侨,现已去世.法律继承是其香港籍妻子.请问如果其妻子放弃继承权,能指定其丈夫在广州的亲兄弟的儿子继承这物业吗??这过程需要先把物业转为其妻子名字吗?需要香港出继承证明吗?
男方香港,女方从化 在申办过程男方被要求出示在香港的生育证明。 想请问一下,有没有这规定?要有的话,应该是哪里发出的证明。 男方表示香港未有计划生育的限制。
各位专家好,我一香港亲戚于1992年在广州购买了一套75平方左右,约2层半高的宅基地房子,并于2010年自行加盖了4层,当初购买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只有原房主的宅基地证和一张手写的购买凭据。有两个问题想请教: 1.如果将来政府对该房收购拆迁,我这位香港亲戚能否得到相应的补偿? 2.补偿面积是如何计算的?后期加盖的楼
中国公民(女方)与香港人(男方)结婚后,是否有权继承男方在香港的婚前不动产?如男方立遗嘱将不动产给除配偶以外的男方家人时,女方是否有权申请赡养部分?
你好!本人是香港人,叔父在东莞祖屋的两幅地,其中之一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另一幅土地在己建房屋的基础上,正在办理土地证.叔父今年过世了,父亲(也是香港人)和姑母(内地人)希望我能继承土地,因本人是香港人,没有内地户籍,想了解一下继承的手续.我大约可归纳以下问题: 1) 能否简略告知手续如何? 2) 因为本人不是第一继承人,
我母亲现在与继父共同生活但没结婚证。我继父无子女但有侄子。他在我们农村有间房屋。他户口迁到我们一起以后房屋继承归谁,,我们是一个村的
事情是这样的,姑父的妹妹,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一直住在我姑父家,我姑父是她得监护人,可前几天,她不幸去世了,之前立过遗嘱,将她得房产给我姑父的儿子。现在因为财产问题,姑父被告了。 现在问题来了,这处房产是公产房,正在办理私产,可惜手续还没办理完毕,人就去世了,那么,如果手续办完,产权证上面的日期就
我是津南区咸水沽人,前两年村里土地整合,父母的房子拆迁了,父母已经过世,几个女儿都没要房子,房子给了儿子(房子都是小产权)现在因为一些纠纷女儿们想把自己应得的那份要回来,可以吗
我母亲90岁,记忆力衰退。母亲有一套房产,产证上只有她一人 的名字,但户口有三人,是母亲、父亲(患病,无意识力)及二老的 孙子。父母生育我们兄弟姐妹三人。如果我们三人中有一人在另外二 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让母亲写遗嘱把房产继承给他,遗嘱有效吗?又 如果他让母亲把孙子的名字加到产证上去,这样可以吗?
楼上一水管漏水,把我店内的汗蒸房全部打湿,已致汗蒸房全部报废,住户不知道是哪层楼的,物业说是开发商的问题,开发商说物业的问题,请问我究竟起诉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