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村农民在二零零六年购买的房屋,由于房屋升值和即将面临拆迁,卖房人把我起诉到法院,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后,卖房人应如何对我进行赔偿
我家老房属于无证建筑,建造的时候旁边的房屋可能有受影响而有些损坏,邻居有些过份要求我们不答应,邻居就说要告我们无证建筑,村里干部就说写份协调书,我们赔偿一定数额,以后邻居房屋的任何损坏于我们无关,但是这样的协议只对对方有益,我们的利益一点都没有写到,我现在可否在给他钱的时候再让对方写份保证书,说收到
我是外地人在农村买了一套住房,后该村改为西街社区,再后来我把我的户口迁至南街社区,但是西南社区合并了。我办理了房产证和契证。现在要拆迁了卖方要以集体土地不能买卖为由收回房子。请问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甲乙系兄弟俩,一所房屋从中分归两家所有,后甲因迁居,乙也想将在甲迁出的土地上建房屋,找到邻居丙调节后,甲同意就将自己所有部分的房屋土地用作抵当其所欠乙的土地,乙随后就在该土地上修建了房屋。如今已9年,现因甲乙闹矛盾,甲让乙拆房屋,还其土地,此行为如何认定?乙该如何寻求救济?谢谢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我家一个邻居经常占我们的山,砍我们家的树,我家砍回来的竹子也被他用刀剁断,然后今天早上我爸都去找他理论,他就把我爸推到了,还想打我爸,然后就打起来了,我大伯就过去帮忙,然后就把他打伤了,现在住在医院死活不出来,医药费不可能这么给,如果要伤情鉴定,医院有没有这个权利。 请问这样的
雇主请王某等四人为其建设二层楼,王某在快要收工的时候,主动要去装主樑的模板,由于自己原因,下面支撑用的三角形柱子没有用木板连结一体,造成在装主樑模板时,支撑用的柱子倾倒,人从主樑上面掉下来,被一根柱子压断脚二根小骨。请问雇主要承担什么责任?谢谢回答!
请问,我家是海城的牌楼镇的,我们村都没有宅基地使用证,我家有一个房子有房契和房照。但是有一个房子没有房契和房照只有一个申请表,上面有村里的签字盖章和镇里的签字盖章。还有一些辅助品。 重点想问一下我的房子和辅助品如何动迁和赔偿?
我家买了亲戚家的房子,但当时买的时候合同上没有明确规定地基与房屋全部买断,只写的是买的房子,其时是地基和房子全部买断但合同上没有注明,现在假设亲戚要回地基的话,我应该用什么方法来维护我的权利。
房屋是我1972年建造,当时是和第一个老婆生活期间,后老婆过世,生过3个孩子。1986年我再婚,1991年农村宅基地登记的时候登记了第二个老婆的名字,第二个老婆之前有过一个儿子。第二个老婆的儿子2000年死了,第二个老婆2008年死了,现在第二个老婆的儿媳妇打官司要继承这个房屋,法院判给他们20个平方。我不服这个判决,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