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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纠纷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纠纷 房屋是我1972年建造,当时是和第一个老婆生活期间,后老婆过世,生过3个孩子。1986年我再婚,1991年农村宅基地登记的时候登记了第二个老婆的名字,第二个老婆之前有过一个儿子。第二个老婆的儿子2000年死了,第二个老婆2008年死了,现在第二个老婆的儿媳妇打官司要继承这个房屋,法院判给他们20个平方。我不服这个判决,因为这个房屋宅基地一直是我的,就是当初一时冲动写了第二个老婆的名字,请问这个官司能打赢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宅基地纠纷(上海)
提问时间:2011-12-15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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