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申请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交了3万的诚信金,之间因为种种原因拖了一年,前几天去住房办办理申请退房,对方当时给了我一个退房申请。我简单填写之后,让我按上手印,然后去找开发商签字同意,然后拿到住房办,他们再签字后,才可去找开发商退那3万块钱。后经家人劝说,我决定不退了,想把余款交上。可开发商说我已在住房办办理申请,就视为已取消资格。我不理解,我在住房办最多少算是口头申请,虽然我签了字,按了手印,不过开发商,住房办都还没签字确认,更何况退房申请的书面证明在我手上?这也算生效?请问开发商所说是否合理?
国管房改字【2002】203号文件规定: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影响享受住房补贴。而铜政办【2000】76号凡享受过优惠政策购房,均不再享受无房户补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属于享受优惠政策不享受住房补贴。请律师指点:国管房改字【2002】203号相关规定不适用于安徽铜陵吗?建房改【2000】105号关于国企房改文件规定:
经济适用房按商品房价格优惠15%卖给内部职工是否合理,成本约2100/平米, 卖2800 项目名称为经济适用房,开建要交几万的首付 经济适用房的项目在哪里查询 该销售价格是否合理
我家三口人,外县户口,在哈尔滨2006年买的房子,建筑面积为55平米,随后户口转入哈市,在07年房子卖掉,至今无房。我的条件是否允许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或住房补贴?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的问题。我跟我老公是2007年11月份结的婚,婚后他们单位要分经济适用房(只有结婚了才能分),后来我们双方父母出资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他父母出资占大部分,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本来是约定写我们双方的名字,但是到了签合同的地方出现了点状况,就写的我老公的名字,我想请问下这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的问题。我跟我老公是2007年11月份结的婚,婚后他们单位要分经济适用房(只有结婚了才能分),后来我们双方父母出资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他父母出资占大部分,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本来是约定写我们双方的名字,但是到了签合同的地方出现了点状况,就写的我老公的名字,我想请问下这
公公今年80岁了,十几年前婆婆去世,他再婚,婚后经济各自独立。公公现在用原房屋的产权调经济适用房,由我们子女出资。老太太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那么这样是否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她说只要求住到老,而不要房产,可以立字据。但我们不放心,如果她日后变卦要房产或立遗嘱把房产留给她的子女,有没有这种可能?我
今年6月份,我卖了一套房子,房款43万,当时还没有房产证,合同约定我办好证就过户。买家现在已装修好并已搬进来了。前几天刚办下房产证来,办证的时候交了5000元的住房维修基金(和买方签合同时没提维修基金的事),我要求和买方办过户前他必须把房屋维修基金的钱给我,否则我不过给他房子,请问我的做法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关于沈阳铁路局剥夺职工集资兴建经济适用房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我是沈阳铁路局28万名员工中的普通一员,也是沈阳铁路局组织的集资筹建经济适用房的众多集资者之一。因在集资建房及配售过程中感到自己及其他的参与集资建房的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而且有种被戏弄的感觉,特向新闻媒体及有关部门反映此事,寻求法律援助及社会公众舆论的支持。 沈阳铁路局于2009年6月27日下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