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收管本单位的直供电区,工伤职工找上级请求优先考虑安置,有没有法理依据?
我是一名电站的工伤职工(是1992年4月由于工伤事故,治好处理后,继续安排在电站上班,未享受工伤保险补助,根据当时的工伤处理协议,明确规定对我今后的工作由本站妥善安置),一直以来,我们电站在经营发电的同时,还负责周围一个乡的直供电区,这个直供电区也就是我们电站的主要经济来源.现在我站面临改制,上级(电力局)根据国家政府的有关规定对我站的直供电区进行收管,并有机会安置我站职工.我的特殊情况和实际问题是电站唯一的,请问我找电力局优先考虑,争取安置有没有法理依据?急!急!急!问??????????
个人是单位职工,住单位宿舍5年 如今单位想对现在住房进行拆迁,搞廉租房行式建设 要求房内的所在职工无条件搬出,自己找房源并不补贴任何房租费用 请问单位这种安排有法可依吗? 做为单位职工可否要求单位义务提供安置住房或是提供租户补贴呢? 另在拆迁之前单位是否应该提供相关拆迁重建批文给各职工商榷呢? 谢
某职工因公烧伤,住院治疗期间的医药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停工福利待遇、家属护理费、家属护理住宿、伙食补助、交通费都给予解决;目前出院尚在康复治疗中,医药费。 但,本人又提出要求,给予精神损失费,是否合理?有何依据?标准怎么核定? 谢谢!请帮忙回复。 潘知
职工发生工伤后单位让职工承担责任,并给予组织处理应该不应该?
我在领导指派的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有我一个人开,车上没有第二人,也没有其他车辆。我当时迫切地想按照上级的指示按时到达指定的地点,在路况不好的情况下采取的处理不当造成的,不是故意发生事故的。现在领导说我应该承担全部责任,理由是领导安排我带队完成这项工作,并有指定要我开车,并准备给我组织处理和行政处
父亲因工伤复发,不能自理。当时鉴定的是9级,但是现在比以前严重了,父亲只有我一个女儿,真的是照顾不了,这种情况单位应不应该出护理人员?谢谢
龚声龙是桂阳县公路局正式职工,因接到上级关于做好年前公路迎检工作的命令,2010年12月9日—15日负责抢修桂嘉公路S22线203——206路段,期间天气异常寒冷,且工作时已感冒几天,尤其是15日下大雪那天,心神疲惫的他不顾家人的反对,仍然带病坚持工作,晚上回到家中呈现发烧等症状,吃了些药后便请假在家里休息。18日上午开
是否工伤 用人单位有没有责任我爸爸是宜宾竹海风景区的一名环卫工人,到现在已经是7个年头的工龄了,与2011年4月19日早上7点左右在上班途中摔到致脑出血,经医院诊断外伤有几出 . 主要在头部,自己有高血压.经过53天治疗,右半部分出现偏瘫.已准备好病历和工伤其他申报材料.请问下我这种情况能否算的上工伤.如果不算那用人单位是
发生工伤所有结果都下来,同时合同期也满了,本人想再和单位续签,单位不同意续签,终止合同,现在单位补尝所有工伤补助金以外,是否就应当补给本人解处合同经济补尝金呢?
前几个月,在一次单位组织的真人CS中,我不幸骨折受伤,现在还在家休养,单位是开自己的车去的,没有上保险,但是这项活动,是有危险性的,请问单位是否有责任, 是否算工伤,
我们是政府招待所现在改制,一部分老职工够内退条件,发80%基本工资作为生活费。剩下的职工全部到公益单位上班,发800元工资,养老金还要在工资中扣除。我们辛辛苦苦为政府服务几十年,请问这样的安排合理吗?希望法律界的人士给我们出个合理的解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