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城里没有户头和土地,在朋友介绍下和一户当地的村民达成协议,协商他出土地,我出钱建房.建房前签了协议如下:1:甲方负责建房地盘;2:乙方负责建房资金;3:建好后,安建房总面积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房,两人各占一半.4:如果国家占用拆迁,所赔偿金额由甲乙双方各占一半;如果赔房,甲乙双方也各占一半.国家指定地盘修房,所指定地盘归甲方,乙方不得享有.双方签字并按了手印,有在世证明人6人作证.现在房子要拆迁,总房子面积有306个平方,我自己的平方数有153个,现在房开商安平方赔房子,说安现有每户的户头面积140平方米的房子以等面积交换的方式赔给我们,多出的13个平方在按所陪房子的最低标准补贴给我们.这样的话我306平的房子就可以赔到2套140平的房子,剩下的26个平方按每个平方多少钱的标准赔给我们,可是我没有户头,户主名字写的是他家的名字,我能分那套140平的房子和多出来的13平的钱吗?还有我能不能按此次分房分的一个户头.谢谢很急高分求解!!
本人系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城月镇谭葛村委会大塘村民李胜。同村民李拾于2011年5月份在未经与本人协商的情况下,亦未经谭葛村委会的同意批准,未经城月镇国土所的批准,擅自在大塘村本人自留地范围内私自建房(面积108平方米,长12米,宽9米)。在与李拾本人多次交涉未果后,本人向谭葛村委会反映情况;经谭葛村委会,大塘村
邻居 盖房前,双方签订了份协议 , 内容中讲到 , 甲方同意让给乙方出1.5米左右 , 但不能超出归定范围 , 路归大家共同使用 ,现在乙方. 家建起来的新房. 门榜 .屋檐. 已超出规定范围. 请问这超出来的部分算不算违约?
是这样,我在村里有一块宅基地,几年前与人和建房屋,当时达成口头协议,我出地,对方出钱建一二两层,我自己出钱建第三层.一层公用,二层归对方,三层归我自己.由于我当时常年不在家,就把建第三层的事搁下了,想今后再建也是一样的,对方建好一二两层后就住进去了.现在我想要建第三层,对方却违背当年的协议不让我建.因为对方并非我村
你好!我家建房(一块地皮共四户人家分,且四户人家同时叫同一个师傅建房),地皮低于路面约2.5米,现我家地下室已建好,开始建第一层楼时发现我家的第一层楼的墙砖有2CM超出了空间(建到隔壁家去了),现在隔壁家不同意,让我家赔2万块,说不给就上法院,这时候师傅就说要我家切掉墙砖2CM,但我想这怎么行呢, 一个砖头就
我原住枞阳县麒麟镇,2002年,麒麟镇政府在麒麟街道枞桐路进行房地产开发,现在和我的房屋北面毗邻的汤某(麒麟村人)当时和我各自买了一块长18米、宽7.5米地皮(两个门面)。我于2005年开始建房,房屋包工包料,由砖匠朱师傅承包,当时汤某由于经济原因没建,为考虑今后建房方便,他和包工头朱师傅私自协商和我共屋脚,当
事情是这样的,我外公有四个兄弟,原先祖上分别留给他们一些祖屋(无土地证),后来老二去了上海,他把祖屋又给了其他三兄弟,没过多久,老四把他名下的房屋全拆光了,连一块砖头都没留下就到了其他镇安家,也把户口迁出了村。老大(我外公)和老三将祖屋及园子平均分配,老二和老四都没意见。到了70年代,村里为祖屋办了土
ABCD四户人家一起建排屋,2011年9月19日那天早上先后上了栋梁,上梁那天有木工和泥水工,木工各自请,泥水工四户一起请的(口头协议一天120元/人,请一天算一天工资),再统一由泥水师傅带了五个小工分别在四户人家做工,做工现场有两台吊机,1#吊机架在B家,供AB两家合用,2#吊机架在D家,供CD两家合用,工人卓某负责2#吊机工作,到下
现在农村建房规定,必须四邻签字同意,只有一方(不影响其采光,只是单纯不想别家房子高过自家))不肯同意,城建局的人看过,可以不需要他家签字,但对方以各种理由一直闹城建局,说要往上告,就是不同意我家建房,城建局没办法,也说一定要对方同意才行,怎么办? PS:对方前几年建房,把厨房搭到我家过路的地方,我家考
大约十几年前因原房屋过旧交钱申请了建房基地。当时划出地后因为基地后的同村人家不同意,而村里一直并未有效调节问题而导致一直未在其上成功建房。(因划出的地在他家原来场地上划了一米宽)因为顾及都是同村人我父母就不想起冲突,就等着村里解决。可一直未得到解决,直到最近村委就口头通知说要收回并答应返还原来申请的
朋友在农村有一块占地面积为600平米的土地,属于宅基地性质,还没有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他没有资金来建设。邀约我出资建设,办理手续的费用和建房费用全部由我承担,建设完成后分一部分的住房给他。我不属于他们村的村民,但我也是农村户口,请问这份合同我该怎么写才能保证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