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问题有点复杂让您费心了: 1.农村宅基地分户问题,我家有一个我爷爷名下的农村宅基地,我家有爷爷奶奶爸爸弟弟我五个人在一个户口里,现在要动迁了,根据有关规定:“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达到结婚年龄的可以分户”分出来的宅基地属于谁?谁来出建房费用就属于谁吗? 2.假如我用我家动迁的钱来建分户的房屋,那这
我朋友在农村有一块祖传的宅基地,他有一个未成年的儿子,因妻子已经去世,和一个丧偶的妇女(带两个男孩)同居在一起(未办结婚证)。现在我朋友想将这块宅基地让给那妇女,这遭到所有亲友的反对,但他完全听不进去。请问,怎样才能阻止他这么做?他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我朋友在农村有一块祖传的宅基地,他有一个未成年的儿子,因妻子已经去世,和一个丧偶的妇女(带两个男孩)同居在一起(未办结婚证)。现在我朋友想将这块宅基地让给那妇女,这遭到所有亲友的反对,但他完全听不进去。请问,怎样才能阻止他这么做?他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您好,首先感谢您的关注! 本人家里有块农村宅基地,父亲是居民,母亲是村农民,80年代统一办理集体土地建筑使用证(后面简称土地证吧)时是父亲去办的,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2001年父亲去世后想把土地证名字改为母亲的,地上有一层96年报建的房子,只有建筑许可证,并没发现有房产证(清远农村都不发房产证?)由于当时
情况是这样的,解放前有亲兄弟三人住在一块宅基地上,三家的房子盖成一个院子。解放后,这面向东一家无后,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这家就还有公公和儿媳二人住在一起。这媳妇于七十年代过继了西边邻居家一子做继承人。这家邻居和这位媳妇家紧挨着,一家不隔。当时这位过继子已经结婚,并且有孩子,继母家公媳二人住三间草房。过
我外公1989年12月去世,当时名下有一院农村宅基地,并有土地证。前几日涉及政府征地问题,我妈妈才知道:舅舅已于2002年换发新土地证时没有通知我妈就已将土地证换到舅舅名下。舅舅2009年10月去世。舅舅的子女现在认为土地证在他父亲名下,他们拥有全部继承权。请问:法律时效是否过期?我妈现在还能否追究自己被侵吞的合法
我是大连农村的,我爷爷在农村建了两套房子一个是我大爷的一个我爷爷和我爸爸我们一家住,现在爷爷去世我奶奶是房主,我的大爷一家户口以变更城市户口我爷爷给建造的房屋已经被他们卖了,我爷爷还有两个女儿,请问我奶奶去世这房产如果我大爷来争我该怎么应对,我爸爸可以自己把房照主改成我父亲的吗需要我爷爷奶奶的子女签
近期,父亲因病过世,其原在嘉定有一处农村宅基地并附有房产,该地块上原有三个农业户口,而我家已经没有人有农业户口。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该办理哪些继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