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领导指示:500亩已播种、且已长出幼苗的土地,立即从老百姓手中夺回,老百姓靠地生存,靠地活命,如此低的出售,只要不是傻子都会提出反对,都会主动理论,可是提出理论的农民,手无寸铁,哪能抵得住共产党专业培养的为民除害的保安员---派出所,硬是把一个个老百姓逮走关了起来,。。。。目的就是:看谁还敢跟我县政府作对。。。。一亩地净赚15万咬上,那500亩赚多少呢??。。。不管老百姓的生死,丰满了那几个人、那一批人的腰包,这还是老百姓的父母官吗? 这种现象,我相信:只要有一点良知的人,都会主动献策、主动去帮助这些无助的老百姓的, 好人永远都是有的,损害老百姓的任何人,都会得到应有的惩罚的!!。。。
我司在5年前,把国家已征收的暂时不用的荒废的土地,开发做鱼塘,直到政府收回为止。但在这过程中,,因为农民根据国家的法规,可以恢复耕地,农民要求我公司付给农民前几年的租金。我们已经在使用了,有理由要求我们付租金吗?
您好,我想跟您咨询一下,我们这开发需要征收土地现在就是不管您同意还是不同意到最后都要给你征收走,现在征收土地也没给老百姓什么说法,一没有征收补偿的文件,二没有什么合同,光凭镇里领导说一声就来人给量地征收,这有什么法律依据能让我们维权吗?谢谢。
现在我有一块耕种土地,在地的南侧旁边有人种了一些树,影响到了我土地里植物的正常生长,并造成下雨时候水土冲刷,水土流失。我想知道,有没有法律上的规定,这种耕种土地多少米内不可以种植树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41条规定的是自愿交回的土地还是正在承包的土地
第四十一条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是自愿交回的土地还是正在承包的土地
生产组的一块四亩的土地,在1995年,合作社以方便收棉花为由,与村和镇签了一份《征用土地协议》,协议有甲方(合作社)、乙方(村委会,四个村民代表签字)、镇政府签字盖章,签证机关一栏没有签字和盖章,现已多年没有棉花可收,改做他用,现合作社又把这块土地转让给个人,准备开路被征迁补偿之用。请问:1、征用土地协
您好,我们是台州天台的农业户,家里有1亩多的地,现在政府说是盖学校,强制低价征收土地,征收过程中没有听取任何的村民意见,村民不同意,政府就说村代表都签字了,已经生效了,想要强制性征收。村里的签字的代表都是有收到好处的,现在强迫大家同意。我想问一下,这个土地法政策里,村代表在没有经过大家同意情况下有权
我是四川都江堰农村村民,本村自定2008年4月30日出生后的子女都不分田,不分组上分红,而死了的人却不退田,仍然享有组上分红。请问律师,这种荒唐的决定有相关法律规定吗?
我家里是农村,目前县里领导说什么引进外商投资,带动大家致富,没有得到老百姓同意的情况下,就把耕田(庄稼已播种)私自推挖,开工建厂,只是口头上说每年每亩地给1100斤小麦,没有合同、协议之类的,如果老百姓不同意,就直接不管你,或者辱骂你,而且晚上时悄悄地就把地挖掘了,推土动工,占地大约500亩,听说投资商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