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时应聘了港货店,也跟老板娘沟通过,可以带着宝宝一起上班,但是事先很多都没说好,第一天上班才知道上班时间是从早上9点到晚上10点,中午休息吃饭两个钟,月休四天,试用期2000,第二个月3000,起初还能接受,但是前段时间店里有客户买了两个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过敏,客户说是药,医院的单据上没有写明是药物过敏,
我是2015年5月21号入职上海市森寅木业有限公司的,离职日期为2015年10月1号,工作期间每月只发1000块生活费,到现在一直拖欠工资,我们有很多离职的员工都没拿到工资,想咨询一下怎么做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老板给我们打欠条格式怎么书写
我离职时,行政人员没说要提前申请,现在去要工资,老板却说我属于旷工,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于11月9号去公司上班,后因制度改革,于12月21日下午离职。当时没有和公司签订合同,走时行政人员说不用老板签字,主管签完字就可以走了。走之前还特的问了句是不是签完就可以走了。她说是的。之前的工资一直没发,今天去公司突然拿出几十页的公司规章制度,上边的工资与我之前在公司的时候工资制度不同,还有什么离职流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辞职老板不给发工资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做了两个多月了,现在因为工作不好,想辞职重新找工作,老板说现在辞职不给发工资,说正常辞职情况时是提前一个月说,并且做到月底的,才会把收入全部发还,现在该怎么做才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