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以欺骗或不正当手段申请、注册,单纯就这个申请、注册行为而言,不考虑其他因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里面,有规定相关主管部门可以以欺骗或不正当手段申请、注册商标为由,处以罚款的吗?有的话,引用一下原文好吗?
商标法规定: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我看到一些专家的解释:这个地方的 权利,除了在先商标权利,还包括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已经取得的商号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这样我就有个问题,假如我申请了一个商标,和别家公司或什么组织机构之类的商号权,字号
我想以个人名义注册一个商品商标,该商品由我购买材料加工出来的;如果要注册合法的商品商标,需不需要固定条件(如需要一个较大较小的加工厂或者设备,人数资金等);注册商标需要多少资金
发现有的商标是这样的“你好;NH”这样,那表示他注册的商标是什么呢?是“你好”还是“NH” ?别人还可以在同类别中单独注册“你好”或者“NH”吗
本人的问题是要把一个装置的专利缩小为一个元件的专利,需要重新申请专利吗?
本人正在申请了一个一种装置的专利。但又不知道此专利获得专利权益后能否保护其范围中的一个新发的小元件的专利权益,这种情况,是否需要重新申请这个小元件的专利?怎样才能缩小专利权益?需要重新申请专利吗?或怎样补救?
我上个月所销售某个品牌商品,商标与知名商标相比中间多一个图案或字,工商拍照片,记笔录,要求签字按手印。说是调查,没查扣商品。在上个月内商品就已售完,没再进货。可是本月工商发了个处罚告知书,说我销售的几件商品属侵权注册商标商品,拟罚款3万元。 请问我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