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与公司于8月11日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11月9日我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填写了辞职报告,递交给人力资源部后让我回去等消息,如今直到今天11月22日公司也没有任何消息,此间我隔几天就跑HR问消息得到的回答总是回去等。公司这么做是想等我说交钱吗?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没有约定违约金,但是签了份保密协议,上面有赔偿金一说。如今两份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均在公司处。新劳动合同法虽然规定不用交违约金,但公司是否会以培训费为名收取违约金?我们刚入职的时候进行过为期一周的集体培训,正式入职后每人都有一份培训档案,上面列满了至少三四页纸的培训内容,但这些培训当时都只是签字了事,并没有培训过,人人都一样。 另外我看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辞职三天就可以了,而我已经等了两个星期了,不知道我现在应该做些什么?再去找公司得到的回答可能还是等。 谢谢各位律师的帮助。
我朋友2号16进一个公司,到3月15号,公司说现在没有有订单,把我朋友抄了,期间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请问公司这样做对吗? 谢谢
我来一家公司上班快一个月了,刚刚进公司面试的时候,公司给了好多的口头承诺1、试用期会有人交接代班指导2、月底会有领导来检查工作3、在一个月内会签定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双方满意了,就签定正式员工合同 等等。结果,一样都没有做到,而且,工作后老总还说了“一开始我就不能胜任工作的”并对我一直以来的工作否定了,
试用期辞职了,但是走的时候当月的工资没拿到,人事说次月发薪日会发。我让人事开个辞职证明书给我,在辞职证明书上证明次月会把工资发我,但是他以试用期没办理录用,不肯开,我怕公司会拖欠这个月的工资,在没有辞职证明书的情况下,要是公司拖欠工资能有什么办法?
上个月18号去一个公司上班到这月18号满一个月(试用期内)!然后我辞职了,但是去领工资的时候只发了上个月的12天的。这月18天的说是等下月15号发!因为公司规定是每月15发工资,这合法吗,我能要求一次结清吗?
在试用期内公司不按之前承诺的薪资支付工资,还借口说与当前的项目切入不是很紧为由要求降薪,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符合法律?
8月23号去一个公司上班到这月24号满四个月(试用期内)!然后我被迫辞职了,但是没有给我结算工资。说是等下月8号发!因为公司规定是每月8发工资,这合法吗,我能要求一次结清吗?
在试用期内自己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天书面上交辞职信就好了吗?万一上交后公司到时候不承认收到过怎么办?应注意什么呢?之前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又应该怎么处理呢?要当面销毁两份合同吗?请回复具体一点!谢谢。。。 我是与公司签订的一年的合同,然后注明前三个月是试用期。我想知道我若辞职,那这个合同怎么处理呢?还是只要我
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学生,可以出去全职工作。进公司时签订了合同,但是我手中并没有。试用期三个月,合同要求提前一个月提离职,一个月内自动离职每天扣10元,公司不满意按每天二十元结算,但是并没有说满一个月没有提离职辞职就不给工资。因为家中有事在公司只工作一个月还没过试用期就向公司辞职了,但是公司不给我工资,
我是7月4号加于公司,到7月21号被老板叫到办公室说我无法使用公司,要把我给辞掉。我们已经签了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