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原文有这样一段:在合同期内,乙方若要转租该铺面,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且合同期内的房租应按本合同规定,由乙方付给甲方相应房租,直至本合同到期。第三方的房租由乙方自行订价收取,于甲方无关。 请专业人士帮忙分析一下从法律角度看,乙方通过上面这条约定拥有些上面权利和义务。
我在北京的一家中介公司租赁了一间房子租赁期限是2010年1月到2011年1月但是7月18日中介公司告知房屋不能租赁了1、并说合同规定因房主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以此对我不进行任何赔偿 2、我要求7月20日结束合同、对方仍不同意要求8月31日结束合同 问我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房东(甲方)和房屋租住者(乙方),于2010年06月28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一年,合同中附有若有违约情况应赔偿一万元人民币。乙方签订合同后先交了半年租金及房屋公物押金500元,(并口头说提前一个月通知他再交下半年租金)现在还有一个月,前半年的租期即将到期,而乙方说下半年不租了,请问如此情况乙方有什么过错?
由于我商场二楼成功招租率不到10%,所有在租商家不想继续在此商场经营,想与商场解除合同,有如下问题希望有人能来帮忙: 商场试营业两个月为免租期,现在经营时间为2个月的免租期 1:公司与我们商场签定合同时,正好是公司改名的时候,有些人的合同是旧公司名称,新公司章,有些是旧公司名称,旧公司章,请问公司正式更
各位律师好! 我主要想提问关于租赁农村土地补充协议相关事宜,想问草拟的合同中以下两条符合国家法律吗?如果国家真的征收后,关于乙方补偿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我不太懂!请各位律师大人帮帮忙,解答难题!! 合作社为农民 乙方为承租方 1、如遇国家和政府征、占用本土地涉及赔偿问题时,土地赔偿归合作社所有
我于2009.9月在古田五路租了一个门面房,当时只直接从房东手上接过来了,所以应该不存在转让费,可是房东收了我5000块钱,他说收了这个钱以后我不做了可以再把门面转出去,于是我交了,然后签订了合同,合同上写的很清楚合同有效期为两年,两年以内转让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两年以后收取10%,三年以后收取20%.可是开年我跟
甲方与乙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约定(租赁期为一年,租赁期满三个月后退还乙方保证金**万元。双方未作其他约定。现租赁期已满三个月,乙方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合同继续履行。但甲方以合同期未满一年,拒绝支付乙方保证金。请问该如何处理?谢谢!
之前签定了一年的合同 租赁柜台,四个月的时候因为柜台位置变更,又加了租金之类的,但是没有重签协议。现在租主按照前一张签的合同(即将到期)要求我离开,并不愿意再续约,请问从法律角度出发,我还有没有继续租赁的可能?
我与一大型卖场签订了3年的租赁合同!2011年8月31日起应开始支付新一年度即2011年10月1日~2012年9月30日租金! 在合同中有以下条款,我觉得存在有问题!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备注 2011年8月31日 18975.0元 全年租金免4个月再打8.4折
近日看到一农村荒废的学校(所有权归村政府),内有校舍若干间,操场若干平米,想将其学校承租下来开办敬老院,现就使用什么样的合同范本产生了疑问,不知是土地租赁合同,还是房屋租赁合同,还是使用权转让合同等等,请专家给予解答为盼,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