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组征用土地款分配工作中剥夺了我一家人享有权、侵占我常住户(回迁)人利益、依照相关政策法规请求律师
实情陈述: 我一家古住本组通洋港居委会六组,有住房(有房产证),有自由地,有小猪地,有责任田。在98年前我一家三口分得集体土地都在手里,每年按人头向集体交了来上缴,上缴农业税等规费。我一家的田都是零散田块,都靠人工种植。因我残疾无能力从事种田劳动,老婆人小体弱,田里庄稼多半失收,后来一家三个人口田放着抛荒一年,一年后被他人占种,而后就一直放存在集体(本组集体土地里有我一家三口人土地)。从那以后我一家人另谋就业(租住在通洋文化站)做手艺维持家庭生活,后来谁着户籍制度改革便于居住管理,我一家户口空挂户在通洋港居委会七组(从未享受居委会七组任何保障待遇)七组、六组都属通洋港居委会管理)。后来我组在98年二轮承包重新分田时,组里没有告知我家人,也没分给我一家人土地。为了日后生活保障,因此,一家人迁回老家通洋港居委会六组。我一家户口去年(2010年12月20日)回迁到老家 ,今年6月份我组部份土地被征用,征地款没有一家人的份,我村组征用土地款分配工作中剥夺了我一家人享有权,依照相关政策法规请求律师帮我走什么途径 保障我的合法权利
我和我老婆是1987年结婚的,当时去镇里迁户口,相关工作人员告知,同一个镇是无需办相关手续,两个所在的村流动一下即可,因此我们一直以为我老婆的户口是1987年迁进本村的。2010年,村里征用,当分土地款时,我们村的分配方式是按83年以来的户口进行分配的,83年以后迁入、迁出、出生的人按年份进行折扣分配,这时我才知道
你好我是86年中专毕业未工作户口当年转回[非农]今年我村被开发区征用;我是否同样亨受补偿款分配,
我老婆今年在村签定土地买卖合同前已迁户口买股入股到我村,是否享有卖地补偿款分配
我老婆在2011年3月已迁户口到我村,且以现金买股入股形式成为我村享有股份分红的一员!村委会在2011年5月6日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定土地买卖开发合同。 土地买卖合同正式签定后,村委会只开了个村民代表股东大会,几十人决定2010年12月15日买股入股到村的股民享有第一期买卖土地补偿款。 我老婆在卖地合同签定
农村现在大量的租用土地,现在我们村也在租用。租用的老板给我们看的合同与《土地租用合同范本》的内容差不多,但是没有提到如果国家在征用后所赔偿的经济利益如何分配。现在农民的法律意识虽然比以前强了,但对国家政策了解的途径很少,所以对国家的很多政策还是一知半解。我们农民都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政策以维护自身的利益
各位尊敬的律师你们好 我母亲在一家小厂工作机床操作断了三根手指 当时 因私下商议花了1.5万了结
各位尊敬的律师你们好 我母亲在一家小厂工作机床操作断了三根手指 当时 因私下商议花了1.5万了结 可现在我们为了治好母亲还差很多钱 请问我们还可以找他们理赔吗
我们村修建公路把我们家的土地占用了。但是村里面也没给个相应的说法。没有补贴。我想问下有相关的法律政策吗?
急急!我们村的土地被大面积征收,村长要执行各家卖各家的,如果照这样分配,就会出现很大的贫富差距,因为有的人家五六个人才有两个人的土地,而有的人家两三个人有五六个人的土地,村长说:现在的政策要实行少数人拥有更多的土地,土地私有制。而没有土地的人只能是个空户而已。
农村的孩子没有承包到土地是否享有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的权利?
我们是责任制承包后出生的,自承包后组内没有再做责任田土的调整,就在承包合同续签的时候,都没看到我们的存在。没有分给我们承包地。可现在组内遇到大面积的征用,按照《土地管理法》农村的土地的所有权属农民集体所有,对征用后的土地补偿费我们到底是否享有分配权?又该如何维权呢?
公职人员(农转非)是否享有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权利,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吗?
公职人员(农转非)是否享有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权利,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