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村组征用土地款分配工作中剥夺了我一家人享有权、侵占我常住户(回迁)人利益、依照相关政策法规请求律师
我村组征用土地款分配工作中剥夺了我一家人享有权、侵占我常住户(回迁)人利益、依照相关政策法规请求律师 实情陈述:
我一家古住本组通洋港居委会六组,有住房(有房产证),有自由地,有小猪地,有责任田。在98年前我一家三口分得集体土地都在手里,每年按人头向集体交了来上缴,上缴农业税等规费。我一家的田都是零散田块,都靠人工种植。因我残疾无能力从事种田劳动,老婆人小体弱,田里庄稼多半失收,后来一家三个人口田放着抛荒一年,一年后被他人占种,而后就一直放存在集体(本组集体土地里有我一家三口人土地)。从那以后我一家人另谋就业(租住在通洋文化站)做手艺维持家庭生活,后来谁着户籍制度改革便于居住管理,我一家户口空挂户在通洋港居委会七组(从未享受居委会七组任何保障待遇)七组、六组都属通洋港居委会管理)。后来我组在98年二轮承包重新分田时,组里没有告知我家人,也没分给我一家人土地。为了日后生活保障,因此,一家人迁回老家通洋港居委会六组。我一家户口去年(2010年12月20日)回迁到老家 ,今年6月份我组部份土地被征用,征地款没有一家人的份,我村组征用土地款分配工作中剥夺了我一家人享有权,依照相关政策法规请求律师帮我走什么途径
保障我的合法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喝望帮助(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1-11-25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