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爸爸已经70岁了也是残疾人没有经过家庭商量就和企业主管签订了自留地出租协议 租用用途是修建厂房 赔偿金额是每平方5元的价格 后来家里人知道了觉得赔偿低了 请问国家对这方面是这样的标准呢 对以后复耕有怎样的要求呢 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现在我应该怎样办 谢谢谢谢了
我辖区1986——1991年期间,一农户全家外出,五年土地荒耕,也未缴纳农业税和提留款,在1991年村委会决定收回其农户家的土地经营权,而重新划分给其它农户,至2008年(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该组又没有重新确权承包) ,国家减免农业税、提留款后,他认为国家政策好了,每天还要领取粮食补贴,于是他要求村委会要回原被收
几年前买的块土地,一直没有建房,土地也没有围起来,平时没怎么过问这土地。手续都齐全。 今年准备建房了,去看了下土地,附近的邻居在我买的土地上种菜、种树,多次跟他说要准备建房子了,请他家把种的菜和树移走,不但不移走,还要我给菜和树赔偿金.不给赔偿金,就别想建房子。 我就纳闷,在我的土地上种植,之
在企业工作7年,现由于身体不适住院医疗,在职工在企业工作7年,因身体不适住院医疗,在医疗期间合同期满,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医疗期在1年中超过6个月,请问是否合法!如果职工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按什么标准补偿!
我的客户是茂名地区的集体企业,其土地资产是1972年通过向农民有偿征收得到,并签有《征用土地协议书》及办理了相关土地使用权证,四置清楚,并无疑问。但该企业破产后,法院认定该土地是国有划拨土地,依据是国土局的复函:该土地没有签订征收协议及支付土地出让金,属划拨土地。所以法院并未把该土地直接列入破产财产进行
上海使用权房公用面积通过如下手段转入他人《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是否合法?
在公房中有一处5.8平米的公用面积(本为走廊),二十年前被住户私搭了一间房间。2000年时将房子卖了(5.8平米没收钱)。后来的住户在2002年时,让楼里的邻居签字,说的是同意让他使用这5.8平米的私搭房,居民都签了。现在才知,当时的签字其实是一个圈套,是为了到房管所将5.8平米的公用面积,转为他私人使用面积进了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