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属部队离休老干部,房屋是按部队规定的用建房补助费购买的,属父亲遗产,父亲再婚后现在病故,留下的房屋如何分割?是按继承法继母一半后再和我们一起分割吗?如果我们孩子都不要房子是否要付相应的款给我们,还是我们也有房屋居住权?
我父亲在外地工伤死亡,今年45岁。 厂方赔偿款数十万元。 留有经适房一套,为父亲再婚前购买,继母出钱5万装修(据说继母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了)。 留有共同债务数万元。 继承人:1、继母(47岁,有工作)2、奶奶(68岁,退休)3、我(16岁,读高中) 问题1:我们该如何分割该赔偿款和房屋? 问题2:继母是否有权卖掉
婚前购买的楼房, 父母交的首付,用儿子的住房基金加按揭,借的贷款,一年后儿子结的婚,只用了儿子的住房基金及部分利息,其余都是父母所还。儿子离婚后财产怎样分割?我们弄不明白,请您给答复一下。 多谢了!
我和妻子现在在离婚阶段,一审她起诉的我离婚,没有判离,现在二审我起诉的对方,但是到目前一年的时间没有让我看到孩子,两岁3个月孩子,车给我抢走了,房子就一套目前我住着,她们家是房山的,她父母三套房子。现在对方要买我的房子。给我钱,但是我没有其他住房了,卖了之后就只能租房了。请问律师,法官如果把房子也判
父母夫妻一辈子,育有3个儿子。母亲于89年去世,父母共同居住的售后公房在94年出资1.5万买下(其中父亲、老大、老三各出资5千),父亲于今年去世,老三拿出00年父亲的遗嘱,上写:将自己的份额赠与孙子(老三的儿子),根据继承法,除了父亲的份额(一半)外,请问母亲是否也享有另一半份额呢?另老大当初出资的三分之一款
结婚前付了部分房款,结婚后又付完了剩下的房款,我只付了一小部分,但是他不承认我出资了,说是拿我的钱做其他用途了,没用房款上,说房子是他自己全部付款,说房子完全是他自己的没有我一份,现在房子合同他拿着,但是买房收据我拿着,但是都是写的他的名字,这种情况该如何分割?再说现在房子都涨价了,其中的差价也有我
父母去世,没有遗嘱。留下一套四室一厅住房,目前空置,兄弟姐妹六人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该遗产。六人中的一人想保留该房,待升值后再做变价分割。请问:其余五人在一人不同意的情况下,能否向法院提起将该房屋遗产强制变价或折价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