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朋友,10年8月与妻子协议离婚,协议内容为:婚生一女归男方抚养,楼房归男方(价值约22万),现金及银行存款12万归女方所有。离婚。手续办好后,女方不搬出,继续住在归男方的楼房里。男方搬出租房居住。11年7月女方起诉男方,理由财产分配不均,要求钱房都归属女方。女方以签订协议时智力不清为由。11年8月份开庭,法院要求原告做司法鉴定。之后原告申请法院做司法鉴定中止。请问中止期限是多少?如果原告不做司法鉴定,被告难道应永远等下去吗?
我是个农民,有一天过马路时被一辆摩托车撞了,对方是无证驾驶,我自己先垫付了医药费暂时医治了病情。而后我告到法院,法院裁定对方赔偿7万,但是对方说没钱,拒绝交付。以对方的家庭条件这笔钱是可以如数赔偿的,他家开着一个修理铺,已经经营很多年了。我2009年3月16日再次向法院起诉追缴,法院说被告方不给赔偿钱法院也
本人于2008年3月到法定退休年龄。鉴于单位2005年四月至2007年3月单位为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直到2008年10月份才交请。因此本人坚持要单位先交清养老保险后再办理退休手续。单位不肯,遂于2008年5月停发了本人的工资直至如今。但本人的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四个保险单位仍在继续为我缴纳。但本人的工资仍继续扣着不发。根据
我是一家离岸公司(香港公司)早两月与一欧洲国家客人签定了一个合同订单,约定了交货时间,合同金额5万美金,对方公司预付了30%定金过来,后面因为我们生产的工厂出现得大问题,交不出货了,,客人也不同意推迟时间,之前说把定金退还给客人,他也不肯,说要通告法律程序来处理,想让我方陪偿更多.现在我方公司问题比较大,也没钱退给他
2011年6月1日凌晨1点左右我骑助力摩托车以40-50码的速度靠右边机动车道行驶中途,突然从路边窜出一女子与我相撞。该女子没走斑马线。该女子被撞倒一旁,我刹车握死,人随惯性摔了出去。该女子肩部肩胛骨粉碎性骨折。我脸部脸顎弓骨骨折,面部、手部、肩部、腿部多处擦伤。嘴部破裂有几处缝合,现留一缺口。出事当天昏迷过去
双方本是恋人关系,并女方曾自愿在男方家居住过些许时日。并都已是成年人。且恋人关系都有外界证明。双方分手后,女方报警称被迷奸甚至是强奸,男方该如何应对?望各位德高望重的律师指点迷津。
上段时间租了一套住房,房子是房东返租给我的,他与原房东产生纠纷后我被迫搬出住房,租住合同就此终止,押金未退还给我,但开具了一张欠条,但迟迟不予返还。现在我想发起民事诉讼,但我只知道被告的姓名,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我都不知道。此人和原房东纠纷时在派出所有备案,但此人信息需要法院进行调取,法院
房子买了10几年了,因为建设规划,可能要占,卖家的儿女要要回房子,理由为卖的只是户主本人的房子而不是连他们的房子一起,这个官司怎么打?
原告在国内,被告在国外.新婚一年,分居半年,原告起诉离婚,被告无法回国,请问法院是不是应该按程序,由法院,最高法院,领事馆大使馆传达传票函告给被告本人,而不是邮寄父母家里,法官会怎么判决 双方都是中国户籍公民
我是2011年用自己的房产证贷款20万给我的朋友做生意,当时双方有一纸协议书,其内容是:乙方必须按月向银行还款,一但乙方无偿还能力,甲方有权将乙方的山庄一栋拍(此房只有土地证而且是在另一债主的手里)卖抵押贷款,最近乙方有4个月没向银行还款了,又找不到他人,最近听人说他把山庄卖给了别人,我想买主肯定是没有土
我跟H签了租凭合同,中途H转租给别人,但H要求不要将出租房租写太高,他拿钱补给我,约定以隔壁房为准,差额由H补足,H一直未提供隔壁房租凭合同,故未结算清,现H手中有我签的一张押金条5000元,H已起诉到法庭,要求退回押金,如果按照隔壁房为准,应退2000元,但约定没有签合同,只是口头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