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人具有和业主一样的权利吗?业主能占用公用面积为私家花园吗?
我的家人购买了一处门市,此门市临街,仅一层,左右两边各有一幢居民楼。左侧相邻的二楼住户将自家阳台改为通道,占用门市屋顶做为私家花园,在上面种花草,导致门市内漏水严重。与二楼住房商议对屋面进行修补,未能达成一致。现在准备到法院起诉,收集资料时发现以下情况: 1.门市虽然仅一层,但房产本上“楼层”中填写的是:1/6,是否表示门市属于此幢房屋的第一层,与其上2至6楼共同称之为一幢? 2.开发商竣工时没有把门市屋顶设计为花园、露台、通道、绿化带。也没有设计任何能直达楼顶的通道。(我家人的门市内没有到顶楼的楼梯。两侧用户房内也没有,现占用屋顶的二楼用户与屋顶之间的通道是私自修的)这种情况下,门市屋顶是否还属于此幢房屋全体业主共同享有? 3.二楼用户没有房产证,他是公房承租人,那么,他能享受与业主(比如拥有房产证的我家人)同样的权利吗? 4.如果我家向法院提起诉讼,让二楼用户停止使用房顶,封闭私建的通道,对屋顶进行修补,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5.能向法院要求把屋顶使用权(或者所有权)判给我家人吗?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公房承租人的子女如何要求继续承租?其他子女对此房有何权利?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公房承租人的子女如何要求继续承租?其他子女对此房有何权利? 我姥爷单位原来分了一间公房,当时说好归我家,一直都是我和父母居住,房租也一直是我们交的,现在姥爷去世了,舅舅和姨妈都反悔不承认了,他们除了分了财产和姥爷的私房现在又要求平分这间公房要把房子卖掉分钱。请问他们有权利这样做
我的房子属于集体承租房,持有长期租赁合同,在此前提下,本小区幼儿园认为我这种情况不属于本小区业主,就不能和其他业主一样给予入学费用优惠政策,这种说法是否合理? 谢谢。
我是一名于1990年参加工作的邮政正式职工,租住公房11年,每月租金50元,未参加过房改(单位不执行房改政策),现所租公房被房开商征收,单位在未与我们承租人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把房子卖给了房开商。他们所签到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吗?我们可以主张什么权利?
律师 您好 我一家三口户口在承租人我婆婆的房子户上 现在面临拆迁我们作为共同居住人有什么权利 如果只分到一套房产我们是否还有居住权 分的是房 不是补偿款
请问楼房的“阁楼层”,和其它层业主,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权利吗??
我去年买的期房,某小区的顶层,当时销售吹嘘净高3.05米等,种种优点,而在收房后差之千里,苦于当时没有留下证据。最近又听说,这种阁楼层与其他楼层房本都不一样,在以后遇到拆迁等问题,也会受到区别待遇!请教专业人士,是这样吗?现在该怎么办?致谢!
房子是婚后承租的公房,承租人是他的名字,他起诉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他是一个极其自私又心胸狭窄的男人,我跟他说协议离婚,他不同意,起诉到法院,要我们所有的共同财产,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在我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租的,房子的承租人写的是他的名字,现在他起诉离婚,我们就这一套房子,还有个21岁的男孩,我说房子由孩子承租,我们都可以住,他不同意,他明确说为了不让我住,还由他承租
我外公单位的公房,在外公去世后由我母亲承租,公房折子上也变更为我母亲的名字。后以我以父亲的名义购买了外公单位的经济适用房。现母亲承租的公房面临拆迁,但我们全家都不是外公单位的职工,请问我母亲有权获得赔偿吗?
上海使用权房公用面积通过如下手段转入他人《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是否合法?
在公房中有一处5.8平米的公用面积(本为走廊),二十年前被住户私搭了一间房间。2000年时将房子卖了(5.8平米没收钱)。后来的住户在2002年时,让楼里的邻居签字,说的是同意让他使用这5.8平米的私搭房,居民都签了。现在才知,当时的签字其实是一个圈套,是为了到房管所将5.8平米的公用面积,转为他私人使用面积进了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