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6年底下班时,因下雨被对面来的汽车照花了眼撞上了铁隔离栏.受了伤.事后我在07年向社保局提出工伤鉴定.被受理了,但是单位的领导找我谈话,要我撤消.结果我没做鉴定.后来我为这事自己在07年自己去做了劳动能力鉴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我是不是能按工伤得到补偿?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外租了一个房子,是三人间的,里面住了两个我单位的同事,但是职位比我高,目前我没有住进去,但是房租我交,住进去的两个人不交房费,他们要我拿单位去报销。 我不知道怎么办了 不敢得罪那两个人
买房子办房产证,是不是要有结婚证才办得到? 我的意思是结婚过后买房,办房产证要结婚证才办的到,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工业用地,是三人共有,之前由一人承担了地税费用,现在要我们还钱,还了钱是不是就能解决呢? 土地的拥有权有什么证明?
我是从去年5月份在本单位工作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离职的话,我是否能够索要这么长时间的双倍工资?
我妈在退休年龄到了,但是买不到保险,厂家现在就另外找有人来,直接就顶替了我妈的岗位,把我妈安排另外的岗位,工资比原岗位低,事先厂家都没说过一声,现在厂家不承认辞退我妈,给我另换岗位,但是合同自动终止了,这样可以拿到经济补偿吗,我妈在这个厂工作三年多了。 没有养老基金
律师你好:开发商现在开发我村,我们本是农民,工作无着落,生活无保障,现在土地也让开发商征过去啦!以后我们怎么办?开发商是不是应该给我们生活的保障呢?
甲方和乙方结婚后,因甲方婚前房子拆迁,乙方因没房子住,申请后也得到拆迁房子的过度费,现在乙方过世了,他女儿有没有资格来继承甲方的婚前财产,,第2就是,这个房子乙方得到过度费,算不算夫妻共有的财产
我17岁的时候因为贩卖毒品罪被判拘役5个月 出来过后耍了一段时间觉得自己该去找工作了 就去了一个厂里面上班 上了个多星期了 都习惯了 他就要开除我 开除了就不说了嘛人家是大厂 我然后又去当服务员 在那个人员登记的时候 有说我不可以在这里上班 又去卖衣服 同样 黑 我就奇了怪了 怎么会这样 难道有前科 的人就上不到班
法律就应该让人改过自新 这样的法律这样的法制岂不是让人永远都翻不了身 永远都不能在娱乐场所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