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员工于2006年10月19日入厂,自2011年5月16日起因病休假,至今未上班。公司按规定为其正常缴纳保险,发放病假工资。按其工作年限,其医疗期应为6个月,至11月15日已期满,但其本人因身体原因不能到公司上班。请问:公司是否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6个月的补偿金。公司的做法合理合法吗?
本人在公司工作7年了,由于今年身体不是很好,公司今年初已取消了停薪留职的规定,我于8月1日以身体不适提出辞职,公司各级领导都已批准一个月后可以离职,半个月以后总经理找我谈话说如果我身体不好可以特批我休假2个月,经过与总经理沟通以后我决定同意总经理意见以请假的方式留下来,本人于9月十几号走公司内部流程申请
我是一名操作工,由于下半年的定单多,公司规定我们在上班的时间内只能在其规定的时间内上午09:50-10:00下午15:00-15:15喝水或上卫生间,其余时间都不能离开工作岗位。我想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本人在核报某广告费时,由于失误导致对客户的投入未及时登记在案,经过半年时间补充登记后,公司给予处理此广告费用,但同时给我惩罚。此项广告标的为10.6万元,公司对我处罚为2万元现金处罚,外加4个月的绩效奖金,大约1万元左右。此广告真实有效,只是因为我登记晚而处罚这么严重,且我所核报广告费为4.24万元。请问公司
我是中石化茂名分公司的员工,1994年加入茂名公司,我们公司那时有一个叫补充养老保险的钱,一直是公司为每一个员工在中国人寿那存的,不直是职工死亡,出国,辞职都可以拿的,在2005年还专门出了一个文件说职工职工死亡,出国,辞职可以提取,到2010年辞职的人还可以拿到2009年的钱。但到了2011年就说那钱全划到企业年金了
上班期间进来2个小偷一人找我搭讪一人将我的皮包偷走,皮包内有1万元的营业款及3500左右的个人现金,当时只有我一个人,两小偷偷到包后骑车离开,我马上报警已经备案。现在公司要求我赔偿全部的营业款,请问合理吗?公司没有配备监控也没有提供带锁的柜子。
本人于2008年2月29日应聘到现公司上班做技术工,2009年底因工作表现突出提升为组长职务,与公司签定3年合同,今年9月又与公司签了3年的合同,但到现在也没拿到合同书,在职期间能完成公司的任务,因改善提案与上司发生不快,改善提案也被公司认可通过,上司现在要降我职其理由是我不够主动积极,也把我所有工作给停了公司到
我是在莱州打工的,我辞职啦,可是他们要扣八月十五的福利(购物卡500元)他们说不够三个月的要扣掉,还有就是押金要在一个月后才能给,说是公司规定,这个所谓的规定合理吗?
没签合同但我口头上提出辞职,现在公司要扣我一半的工资,这样做法合理吗?
本人今年毕业,在7月4号进入一间公司工作,但过了3个月的试用期,也没有给我签合同,社保也不给我买,平时加班也不给我加班费与休假。在10月份本人有事向公司口头提出辞职,但公司现在就要扣我一半的工资,请问这样做法合理吗?我能拿到我应拿的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