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生前有一块地土地,土地使用证是我爷爷的名字,爷爷是我爸爸养的老,其他姐弟都没有给养老费,爷爷去世土地使用证在我家,然后土地动迁了。姑姑和伯伯来要动迁款,应该有他们份吗?
具体情况:兄弟四人,老大老三早已分家独住,父母与老二老四同住。老四年幼(比老二小十六岁),家庭支出主要由老二来负担。后老二参加工作,户口农转非,工作期间一直汇款供养双亲及老四,直至老四成家。1980年,农村分田下户,父母名下承包责任田数亩。其后两三年内,父母相继过世,因老二一直赡养父母,故父母口头留下遗
爷爷过世了,爷爷所承包的土地生前和死后都有姑姑家种,现在土地征用了,所下来的土地征用赔偿金被姑姑拿去了,以前有一小部分的自留地村里给补偿过2000元,爷爷的5个子女都平均分配了,现在爷爷所有土地被征用下来的钱姑姑执意说她一人独得,请问合法合理吗?要不合法我们应该怎么办?(姑姑不同意调解)不合法请指出法律
我想咨询一下有关拆迁土地所有权认证的问题?‘或者应该是遗产继承的问题?
你好,我想问的事情是关于我妈妈的,是这样的我妈妈三岁的时候我外公就不在了,然后她随我外婆改嫁到了别处,我外公只有我妈一个孩子,我妈现在有五十多岁了,几十年来一直跟我外公的堂兄弟们有来往,大家的关系都很融洽,直到去年我妈妈知道了我外公的老房子被政府征用了,而补偿款十几万则全部被我大舅妈拿了,我妈一分也
我的岳父得了重病,快不行了,他有三个儿子,但是三个儿子都不肯出钱救治,我们几个女婿筹了几万块,但很快用光,现在看着老人痛苦根本没办法,岳父在村里还有好几块地,没有过户,还是老人的名字,因为岳母还健在,所以我们想将岳父的土地过户给岳母,不给他的三个儿子,这样以后岳母有事,起码可以给点压力他的三个儿子,
我岳母前夫去世带领大哥二哥三个大姐四儿女下嫁我 岳父后生下一儿一女【我老婆和我小舅子】后先后给三哥哥哥一个姐姐成家,我结婚后不久我小舅子车祸去世,今年我岳父因病去世,去世前说把 他和我小舅子的地留给我老婆,把我岳母的地和一处3间砖房留留给养老,因岳母一人是 聋哑人 生活不便,决定由二哥抚养,但是他们说我
我外公在前几天因癌症去世了,我外婆也在一年前去世。我外婆是离异后嫁给我外公的,在他们两个人结婚前,我外婆与前夫生有一儿子。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判给了她前夫。与我外公结婚后,见到小孩在那边生活的不好,就把小孩接到身边照顾。与2位老人家一起生活了10来年时间,成年后,又丢下2个老人家,跑去投靠当官的亲生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