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九三农垦系统的下岗职工,今年42岁了,1988年参加工作,自打1996年下岗后,由单位给发放下岗金、失业金,并由单位给交纳养老保险金,自1998年后,再也没交纳过养老保险,现在我身体不好,也干不了体力活,我想请问:交不起养老保险的农垦系统企业下岗职工退休生活怎么安排?
我们15个人是舞阳县原农具厂后改为电机电器厂的员工,是1975年劳动局按指标招进厂的,后因效益不好,1982年厂领导给我们放长假,说等效益好了再回来上班,可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回去,工厂也破产了,也没单位了。原来的资料也找不到了,只有招工时粮局供应口粮的证明和让我们回家的证明。请问适合不适合办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
我是一名下岗职工,曾在社办企业里工作23年,下岗后自谋职业维持生计,现在已经54岁,在职期间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被企业领导私分,现企业已经倒闭,并转手卖给以前的负责人,请问我可否向当地乡镇政府要求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我这样的情况应该怎样维权?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谢谢
企业少报养老保险金基数,退休职工无法维权 请法律专家,律师和各位领导先看看下面的申请书,就明白了我们要咨询的内容。 补缴单位少报养老保险申请书 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工务机械段领导同志: 我是我段下属齐齐哈尔铁道建筑工程总公司2007年7月7日退休职工。现申请补缴1995-2005年少报的养老金基数奖金部分。请单位
我在江苏常州,我们厂在2007年10月破产,之后厂劳动部门把我们的人事档案关系转到人才市场,但是我们还是一直在厂里上原岗位上班,直到08年过年后2月因为和原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候薪酬方面有争议才离开工厂,这期间原单位没有给交医疗养老保险,都是自己交的,直到现在一直是自己交,我是93年参加工作的,离开厂的时候只有
集体企业破产,将近退休年龄职工要求有关部门将其资产拍卖补交养老保险,现有关部门答复是要求所有职工签名
集体企业破产,将近退休年龄职工要求有关部门将其资产拍卖补交养老保险,现有关部门答复是要求所有职工签名,总职工人数为54人,由于各种原因现只签48人,是否可以?
请问江都市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丧葬费,抚恤金目前的执行的标准是多少?有何文件规定?谢谢! 目前江都市按照《江苏省印发关于解决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实施办法的通知》补办的参保人员,是否可以享受丧葬费,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或定期救济费,标准是多少?有何文件规定?谢谢!
1、退休时在企业管理岗位连续满十年的55岁退休。 2、退休时在企业工人岗位(含其后的失业期间)连续满五年的50岁退休; 3、由企业管理岗位转工人岗位或在管理岗位失业后在鲁劳社[2004]7号文件下达时满50岁不满55岁尚未退休的其工人岗位(含其后的失业期间)连续满五年的可按实际年龄退休。 这些规定内容在内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