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询问笔录等相关原件可以给报案人当证据用吗?我有民事赔偿诉讼,
一项业务纠纷,业务单上印的非常明显,且客户都已签字。但由于业务员话语上有水分且误导严重,现在有多名客户要求索赔,客户为多名,且口吻高度一致。但公司方坚持以单子为准。 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认定
不是公安局指定医院做出的治疗和手术能否作为法律依据进行诉讼?
因推搡造成一人股骨颈骨折,但是却没有在公安局指定的医院做手术(置换手术)后来鉴定为重伤,这样合法吗?
前段时间丢了一辆电动车,两千多买的,报了案,110也没出警,说是去也就是看看。让我去派出所做个备案。第二天去了,那位接待的民警就写了个笔录。也许民警觉得没多大事,笔录都没让我看,说直接签个字吧,我就签了字,按捺了手印。当时心里急,脑子一片空白,不知道签错字了没有,如果签错字(比如写成了很不好听的字)了
故意伤害案件 轻伤 事后报警了 后来当事人和解了 能否从公安机关撤消案件 还处在侦察阶段 取保侯审中
2002年我购买住房,与开发商下属物业部签了物业服务合同。但该合同当事人不明确,开发商不用真实单位或姓名而用“大业主”。合同第一条“受大业主委托,小区物业部实行物业管理”。(本小区都是一户一套房,没有大业主),也不盖公章。请问此合同能否作为起诉依据?
1. 检查院的调查笔录能否交给举报人 2.检查院的调查笔录能否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使用 , 并且复印的笔录上印有(仅供参考)字样! 3. 发现笔录上有造假行为,怎样举报。 4.检查院的调查笔录谁有全调取
当事人(女邻居)在派出所的亲口承认(那三个“小混混”)是她带来的的笔录可不可以作为证据
女邻居疑受害人的母亲倒水自家,某日打受害人的电话问:你什么时候回?你妈什么时候回?受害人生性老实,以为邻居想讲道理,就如实说:自己晚八点半回,母亲要晚十点回,到了八点多,受害人因下雨淋身就脱了上衣和长裤准备冲凉际,叫到一楼的大铁门砰砰大响,邻居是个女的,在下面和个男的叫门,受害人没以为意,以为是来“
民事赔偿起诉,对于先期公安机关询问的的诸多证人笔录,可以复制作为民事诉讼证据吗。如何才算合法取得这些资料,诉讼当事人有权复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