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房屋协议转让给职工,使用权办理成产权有何文件或法律依据
普兰店市示范农场职工用房屋,1998年职工与厂里协议转让了房屋的使用权,转让费用200元到1100元(根据房屋质量划分)不等,每户2到4间房。企业职工已买段工龄,全部下岗。企业所有土地(除职工房屋与菜地外)已全部转让给私营个体老板。2011年政府给办理房屋产权,但收费标准却不一样(250元到1300元每间),当初质量好的、相对贵的房屋反而拿钱越少(相同面积的房屋)。询问政府部门只是回复文件规定是这样子,要文件却不拿出来。请问这样合法吗?有这方面的法律依据吗?
卖出房屋使用权(房票)后 买方如果买产权出现法律问题卖者是否有责任
如题 前提是房屋使用权的所有人有经济纠纷。其金额是否达到没收此房屋产权的条件并不确定。 请问如果达到没收房屋产权的程度话 卖房票(非产权)后,买方是能正常买断房屋产权。买方出现拿不到产权问题,卖方是否有责任。
02年公房使用权转让协议,至今并没有变更承租人,协议是否有效?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有效?
我们是国有企业职工,现住房是企业经研究分给职工的企业公房,现因拆迁,企业要收回,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国有企业退出国有后职工继续留在原企业就业,政府强行关闭企业,是否合法?
我们企业2004年并轨退出国有,职工领取国家给的补偿金,2005年开始继续以原企业就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效益都很好。每年向政府主管部门缴纳40万元的管理费,这样一直持续到2008年5月,政府要建工业园区,以职工都“买断”为由,强行关闭企业遣散职工,导致150多名职工下岗。然后将企业资产拍卖。请问当地政府做法是否正确?
如果张三买了李四单位建的没有产权的房,同时给李四支付了指标转让费,能否和李四签一个有法律效力的协议,确保李四将来在单位房办理了产权后过户给张三.
甲企业需资金将其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甲方有或没有背书】,经乙方【乙方有或没有背书】转让给丙,丙将款打入乙账户,乙将款打还给甲指定的账户,甲乙双方签订有银行承兑汇票转让协议或承诺书,大致内容如下;甲方保证其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真实有效、无挂失、无变造、无伪造、无克隆、无任何法律纠纷。否则,甲方承担由
我想写一份房屋赠送协议给我父亲,但我不太清楚在协议公证签订之时至房屋产权正式过户到父亲名下这段时间,父亲是否已经可以凭这份协议合法行使产权所有人的所有相关权力,包括买卖,出租,诉讼等等?(我不想写委托书,委托书内容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