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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国有企业房屋协议转让给职工,使用权办理成产权有何文件或法律依据

国有企业房屋协议转让给职工,使用权办理成产权有何文件或法律依据 普兰店市示范农场职工用房屋,1998年职工与厂里协议转让了房屋的使用权,转让费用200元到1100元(根据房屋质量划分)不等,每户2到4间房。企业职工已买段工龄,全部下岗。企业所有土地(除职工房屋与菜地外)已全部转让给私营个体老板。2011年政府给办理房屋产权,但收费标准却不一样(250元到1300元每间),当初质量好的、相对贵的房屋反而拿钱越少(相同面积的房屋)。询问政府部门只是回复文件规定是这样子,要文件却不拿出来。请问这样合法吗?有这方面的法律依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云舵(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1-11-06 21:3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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