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绿地买的联体别墅,当时广告宣传是绿地蓝湾,送地下室,和露台,车位,但是签合同是楼盘名字改成丽水名邸,而且合同没有说明附送部分,当时我们都觉得很含糊,但是销售经理一再说服,我们就签了合同。今年交房发现问题不少:1,送的露台没有了,改成储物间,这样面积就增大了16%,原来的花园也没有了。我们提出异议,绿地说合同的误差3%那条作废了,按绿地规定算,我们必须补交钱。2,物业归属问题闹得沸沸扬扬,说丽水名邸属飞地建造。 我想问我们这种情况,能退房吗?
你好!本人于2009年2月在广西岑溪市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面积为94.16平方米,有设计图纸。总价为155350元,现由于两栋楼房之间要改为路,此路通过另一栋同一开发商的商品房,所以开发商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的情况下,造成我一楼的商品房少了一个6平方米的阳台和两个约0.5平方米的窗台。请问我该怎样向开发商提出赔尝?相关法
签了认购书交了全款后,开发商说套内面积搞错,不肯按约定面积签预售合同
我跟开发商签了认购书,交了定金5万元,后交了167万购房款(全部付清)准备签预售合同时,开发商说套内面积搞错,不肯按约定面积签预售合同,套内面积比认购书上少了3个平方,这样我应得到多少赔偿?
09年10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面积138.96平米,偿还贷款中)。约定2010年11月30日交房。日前售房部来电称房屋面积增加12.06平米,开发商要求补交多出面积的房款。该如何处理? 问题补充: 合同签订时是约定:“最终面积按房产部门测量实际面积为准,多退少补。”
我想咨询一下: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公摊面积的约定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有没有强制性列入购房合同条款?我的购房合同是在2010.3.26签订的,当时合同中没有约定。现在感觉公摊比例大于当初开发商宣传的得房率(我保存有当时开发商的宣传彩页,彩页中有注明得房率)所以觉得在公摊比例上开发商欺骗了我。我该怎么处理?
买房合同约定阳台为非封闭,交房时发现开发商寺了一个阳台,怎么办
我是水岸帝景11号楼1103# 房主。2010年3月在该小区购买小高层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116.4平方,于2010年12月18日交房.约定交房日我们去拿房,被告知实测建筑面积增加了6.11平方,我需要再补交3万多元房款才能拿房.增加的部分是因为开发商封闭了一个阳台所致.(自签订购房合同到拿房前,我们都不知道该套商品房是两个阳台.以为其中
我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103.92平的房子,但与开发商签定购房合同时面积变为套内面积82.64,购房单价也变6400多一平方,想问一下这是为什么,会不会对我以后卖房子有影响
新开发的小区所有住户面积全部增大4-6平方,开发商要求按房产局实测面积补交房款(合同中约定按房产局实
我买的新房,与开发商签的合同内附有房屋平面图(包括房屋权界线、四面墙、楼梯走道、阳台等部位的边长,都标注在图上),阳台的权界线标在阳台的中心位置。签合同时说阳台面积算使用面积的一半,但合同中没有标明。但等验房时开发商说本地房产局面积核算时阳台面积全部算使用面积。要求我们补交大出的6平方米的面积差额。
本人的亲属与政府签订的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为50平方米,但是交付时却被告知实际面积为56平方米,让补交钱,并说保障性住房不适用《商品房买卖解释》。请问是否有法律依据?
先说明一下情况:买的房子实际面积合同上写明是69平米,但是装修时测量实际面积不到62平米,建筑面积还不知道如何测量。现在开发商急于让我去办理房产证并登记退钱,当时一平米的价格是12000元,但是开发商说面积只差了0.03平米,只退几百块。我该怎么办?是否应该先进行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如果提出对开发商的诉讼,谁可以
买房子,款付一半,只打了收款条,没有签合同,发现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与买房成交的面积严重不符
经过亲戚关系,买一处院落,当时亲戚直接价钱讲到2800平米共125万成交。因为是认识人有人情在,没有看房照和土地使用证时付款45万(其中5万为定金)。卖家打收款条内容如下:‘今收到购房款四十万元整,署名,年月日’。当卖家收到45万后,房照和土地证拿给买家复印,买家才发现土地加房屋的有证面积为九百平,其它面积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