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已经转让3个月,转让之前也签订协议老顾客没有消费的部分由新的经营者完成,新的经营者为老顾客服务了3个月以后不打算继续经营,但老顾客还有没消费完的钱,请问该由谁来退费?本人认为既然新的经营者已经和老顾客建立了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新的经营者取得的利益和相应的责任跟原经营者都没有关系了,应由新的经营者退费,请教各位老师对否?
协议上有一条是这样写的:
甲方(原经营人)将美容院会员资源提供给乙方(现经营人),会员未消费金额由乙方接替甲方完成服务,甲方不再进行清退。
1、医院规定[口头]:正常8小时班外,不论多晚或刮风下雨都是随叫随到;我属于单人单岗,单位规定上班时间5天均是24小时待岗!医院不安排倒班护士;2、医院派出开会学习扣工资3、请病假,按旷工计算,扣1天工资,4、一次身体不舒服迟到25分钟,被罚款250元;5、医院没有下发正式的规章制度!
商家违约,购家电交全款后,通知送货时,却说无货,厂家停产,法律是如何规定赔偿的?
数月前,在某商场购某型号家电一台(当时促销),并交足全款,约定电话通知送货,等通知商家送货时,商家却说已经无货,厂家停产,请问像这种情况商家如何赔偿?谢谢
法官可不可以在他自己工作在的法院起诉其他人?相关的法律是什么,如何规定的?
法官可不可以在他自己工作在的法院起诉其他人?相关的法律是什么,如何规定的?
由于地震原因,导致我家老房子有几道小裂缝,楼上的经常漏水,甚至是狗尿大多数漏到我家,请问这种情况能去法院起诉吗?如果起诉,能在多大利益上得到赔偿? 再,楼上的女的经常穿高跟鞋半夜回家声音十分大,严重影响了我家的正常作息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是在 广东东莞虎门的,在做一个布料批发行,与一个客户(深圳的一家公司)在合作,主要供应客户指定需要的布料产品,每次交易都是口头致电定下产品发货到客户公司,也有少量的采购订单,从 2011年02月08月几个月累计下来总金额是 250000元;未付! 现在和客户公司已经停止了合作关系,有与客户协商欠款
王绍光死亡案件重新立案己两年零一个月了,法律规定不知多长时间结案?
王绍光死亡案件重新立案己两年零一个月了,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13号开过庭到今天已40天了,说是在调解,可调解也不知得多长时间。还得多长时间才能判决。真是度日如年。 我是在百度上看到“温县中医院非法自制药品,把患者当成试验品致多名患者死亡”的原告家属王绍明 请求提问? 1、民事案件法规定限时不知多长时
我国对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在法律上有什么具体规定吗?这些法律的效力如何?
我国对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在法律上有什么具体规定吗?这些法律的效力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