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中医院非法造假药致王绍光死亡,因被告不赔偿。 1、王绍光是一中教师,这6年零7个月的工资不能发,被告不赔偿予示王绍光还在活着,现在能不能算这6年零7个月的误工费? 2、这6年零7个月,家人为了维权、维尊,所付出的一切代价和时间,能不能算这6年零7个月的误工费?
一名妇女到一家已经有二十几年经验的诊所开了打胎药,结果吃了药死了,死者家人要求诊所赔偿,并告以非法行医罪,这样的情况如何处理? 补充:该医生有乡村医师资格证,应该是乡村医疗合作社
非法行医的医生用自己的药换了患者的药打点滴,6.14号患者心脏停止跳动30分钟才送到医院.抢救到现在死亡。这样的情况需要解剖吗?不解剖会怎么样呢?
一年前够其中药泡入自家酒中,现患者饮用后死亡。医生诊室未悬挂执照。死亡证明写乌头碱中毒心衰。死亡证明是否有法律效力。下一步应如何处理
李冒是一家医院的进修生,与医院的医生一起在做手术麻醉。在麻醉过程中,带教医生要李冒注射地塞米松5 mg,李冒随手拿了一直药品进行注射当时未发现拿错,注射后发现药品不对。经抢救无效病人死亡。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或非法行医罪? 是过失致人死亡,或者无刑事责任?
XXX属于非法行医,药酒是去年正月份卖给我母亲的,医生说什么人都能喝这药酒,而且泡得越久效果越好。我母亲一直没喝过药酒,我父亲第一次饮用就中毒毒死亡了,无证的医生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有什么责任?
是这样的,我爸曾承包公司的车辆营运,承包期间出了交通事故致驾驶员死亡,事后才知道这国辆车是公司的负责人经过非法改装的(即承包的车身已经是报废了的但公司负责人把未报废的另一辆车的车架号切割下装到我爸承包的实质上已经是报废了的车上通过年检),当地的公安机关说车子已经不存在所以不予立案,但我们能证明这辆车
有一中医专业医师值急诊班,不会抢救病人,直接将病人送于重症监护室,延误抢救时机,请问专家此种情况是否属于违法执业,应该负法律责任是什么
我是在百度上看到“温县中医院非法造假药致多名患者死亡”的原告王绍明咨询
1、尸体被强行火化,还能不能做司法鉴定? 2、司法鉴定听证会单方面参加能不能成立? 3、司法鉴定不让原告参加陈述理由和证据,并且是人死5年后法院非法又调取病历,并且还不让原告复印,这样得出的鉴定结论能不能为凭?
原告王绍明提供的“温县中医院非法造假药致王绍光死亡”被告不服一审判的上诉状
原告王绍明提供的“温县中医院非法造假药致王绍光死亡”被告不服一审判的上诉状。 此上诉状是原告提供给温县百度的,已三次请求温县百度上传此上诉状,可一直不见上传。请问律师是不是不能上传被告的上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