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产证书的,双方同意下列第(1或2)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6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1%)赔偿买受人损失。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交房是2011年2月23日,房产证到现在也没有办下来,现在我想退房请问五年了这房还能通过诉讼退吗?关于这种情况解除合同会不会受合同法关于解除合同的时效问题?和开发商协商他们不同意退房,还能起诉退房吗?谢谢!
商品房延期交付使用而开发商又不同意按合同约定赔偿,我该怎么办?
本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6带7层阁楼),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到售楼处办理入户手续。开发商安排的办理手续的流程是要将所有需交费用交完后方能验房。本人在交齐所有费用后,验房时发现7层阁楼有严重漏水情况,遂未从物业手中领取房屋钥匙。经与开发商协商同意维修。自2008年5月29日进户验收发现房屋有漏水情况时起至2008年10月4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十三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现在开发商已经违约近1000天,照
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时间,定为360日是不
开发商在合同中强行将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的备案时间,定为360日,是不是违法了?在签订合同时不允许我们做任何的修改,全部是开发商提前做好的合同,合同里还有很多不合理的条款,如不签就不退1万元定金。无奈,我们只好忍辱签了合同。11月10日就该交余下的30%房款了。我们
关天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交付使用后3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资料报产权机关备案。如因出卖
1.已经逾期一年多了,房子总价22.5万,如果按合同规定执行出卖人应当支付多少违约金?2.是如何计算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产权登记能否约定在交付使用后经综合验收合格后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经综合验收合格后备干部36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这一约定是否合法?
我在鄂尔多斯 我想问下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不符
我在鄂尔多斯 我想问下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不符。合同约定的是86平方米。实时交付的是108多出22平方米 这个民事诉状该怎么写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1)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每平米价格保持不变,最终房款结算金额按房产部门现场实地测量面积调整,房款多退少补。 2.双方同意按一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不退房,超出3%部分
合同约定是:出卖人在商品房交房后365天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合同约定是:出卖人在商品房交房后365天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按以下处理:(小区整体验收合格后90天办理,如未按约定时间办理,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款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约定有效吗?办证期限是,交
甲借给乙五万元,约定用汽车抵押,只签了抵押协议,未办理抵押登记,乙将汽车交付给甲使用
甲借给乙五万元,约定用汽车抵押,只签了抵押协议,未办理抵押登记,乙将汽车交付给甲使用。但是该车在这之前因为乙与丙的一笔债务已经抵押过,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交付了一把钥匙),甲对此不知情,乙也没有告知甲。乙与丙的债务到期后,乙没有偿还能力,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汽车开走。想请教一下,丙属于盗窃吗?甲该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