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于50年代公私合营时期,有两处房屋作为投资资产,但于文革至金一至没有获得投资回报。其中一处已于后来返还作为住所。请问现剩下的另一处我可以通过何种方式取回?对于华人华侨取回此类资产是否有相关优惠政策?如政府相关部门变卖此房屋是否合法?
56年我祖父公私合营时,只领取两年股息,现在怎样追讨?还有,合营时,房屋与土地未注明清楚,但房屋已被厂方使用一部分,而自己持有1955年广东省发行的屋地契,请问土地归谁所有?
56年我祖父公私合营时,只领取两年股息,现在怎样追讨? 还有,合营时,房屋与土地未注明清楚,但房屋已被厂方使用一部分,而自己持有1955年广东省发行的屋地契,而且有工商联证明土地没有入股,请问土地归谁所有?
1、 股份合作社的社长在没有经过股东代表同意、也没开过社员会议的情况下,私自将属于股份社的几百平方土地转让给个人,转让协议上盖有股份社公章及社长签名,现该土地已办妥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请问可否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该土地使用权? 2、 股份合作社的社长在没有经过股东代表同意、也没开过社员会议的情况下,擅自将股
与女友分手,协商返还彩礼无果,起诉至法院,因媒人是女方的亲戚不给作证,我怎么取证,录音不能实现,详细说明下谢谢
母亲意外死亡,生前有过投资,投资情况只有母亲一人知道,现在其他投资商串通不承认母亲的投资,请问这些钱还能要回来吗(其他投资商都是亲戚)
您好!我一个女同学在今年的5月份的时候,因为家庭暴力不得离开那个家!当时还是偷跑出来,只带了几件衣服和一点钱,其他什么也没有带!到目前为止,男方一直没有打电话给她或是她的亲戚朋友过问她的事情!直到上星期她外婆去世她才回了老家!她父母一直在外地,这次也回去了,想是把她的这个婚姻问题也一并解决了。在办完她
结婚不到3个月,我老婆(女方)提出离婚,结婚当时,房子是我家买的,装修是我家装的,在加上彩礼6万,我和她收的礼金4万,全部让女方家买楼用了,结婚后女方没有给彩礼,结婚当时说好的10万元也没有兑现,还把我仅存的4万拿走了,如果现在离婚我可以要回多少钱。 装修到家电全我买的,女家只承诺给10万元,但没有兑现。
结婚才一年,女方及丈母娘就闹,,动不动就骂姑爷及姑爷家人,拿着工资卡也不给男的,说离婚什么都不还给男的,房子我家买得,装修我家装得。结婚给她的钱和买东西的钱就8万,男的礼金就7万,全部在女的手里,女的家就买两个被,电视,冰箱,洗衣机大约2万元。剩下什么都没有,结婚的全部费用都是男家花的,女的还说女的结
我家房子是分两次盖的·第一次是2000年盖的砖木建构的第二次是06年盖的砖混的,就是在前几天开始政府开始征收,并挨家挨户把房屋都拉了·但是到返还的是时候说法就不一样了·04年以前的房子是安60%返还·04年以后的是一平米一百块钱·像我就给111平米·农民一辈子就这么点房子了·我就是想问一下政府是怎么对待这种农民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