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3年1月到一家学校工作,有一份任命决定可以证明。2005年起单位让我以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了养老保险,单位给我每年报销;2007年4月起单位让我以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了医疗保险,单位给我每年报销;现在学校停止招生了,明年7月学校工作就结束了,现在学校要辞退我,给我三个月的工资补偿。我认为9年工龄给我三个月补偿太少;同时我认为合同没到期,单位解聘我,不合法;还有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我是有损失的。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由于我们单位不是法人单位,我手头有2003年1月11日上级团委任命我为该校的分团委副书记;2003年10月单位人事主管上级发的工作证;2007年单位人事主管上级聘任我为校长助理的文件。我与单位签订有两份劳动合同,一份是2007年12月-2010年12月的劳动合同;2010年12月-2011年12月的劳动合同。
我是2007年8月8日进公司,至今没有给我签定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购买社会保险,我是在车队从事驾驶员一职,当时口头约定是1200元/月,发工资是以发现金的形式,我们没有工资单的。还有现在公司以调动岗位的形式逼我走人,应该怎样应对好?根据现在劳动法我可以通过仲裁要求:1、要公司赔偿我2008年1月-2009年2月的双倍工资 2、补
您好:我想问一下,社会保险是任何企业都必须强制给员工上的吗?法律依据是什么?农民工必须给上哪些保险?我的父亲从1997年至2010年工作期间从未给上过保险,在2010年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现在我们能追要保险补偿金吗?按照哪些具体的法律条文来索要补偿?谢谢!
厂里的领导及相关人员未对厂里员工提前提出:厂里裁员或解散之类的话题;现在当日提出裁员或解散;让工人觉得厂里有事做就还对厂里有利用的价值;现如今没事做了;就宣布员工解散;请问这样合理吗?
甲方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本人是酒店副总经理,跟企业签了3年合同,目前工作了13个月无工作失误,甲方提出由于管理观念不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我应得到多少经济补偿?
1986年我招工到沙洋化肥厂,5年后自动离职,厂里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多年来我没有正式和固定的工作。现在我的新单位给我交养老保险,我以前的工龄怎么算?化肥厂还应该给予我什么样的补偿或待遇?
在公司干了四个多月了,其中公司要求前两个月算试用期。期间 一直都没给交任何保险,也没给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辞退我了,我该如何向公司提出哪些赔偿?而且公司每次发工资还扣我们几十块钱说是税,我们也不知道公司到底有没有交到税务局而且和我们谈工资的时候也没讲要扣税 补充一点 就是从上班至今公司没有给我们放过
我于今年1月16日,经中间人介绍,应公司老板邀请到这个公司正式上班,由于有熟人介绍,当时并未签定书面的合同,而且老板向我保证这个公司很有发展,至少可以10年。而我当时是负责该公司在北大湖承包的餐饮部,公司与北大湖的承包合同是三年。我任餐饮部总经理。但到8月25日时,老板通知要从9月1日起全员放假。放假时间为二
单位多处违法,劳动者打算先快递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然后在通知送达日后的第二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在通知书里是否要写向单位要求支付赔偿以及经济补偿的要求呢?不写有没有关系?在仲裁里提出就行了吧?会不会影响仲裁结果而对劳动者本人不利?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只赔偿了,合同上所写的基本工资一千余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当我提出应当赔偿一个月的实得工资时,公司领导则提出若我坚持,公司则按照我违反有关公司规定开除处理,不进行赔偿。这个是否有法律依据?对于这件事,我的要求是否合理? 由于以上公司领导的说法,我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我是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只赔偿了,合同上所写的基本工资一千余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当我提出应当赔偿一个月的实得工资时,公司领导则提出若我坚持,公司则按照我违反有关公司规定开除处理,不进行赔偿。这个是否有法律依据?对于这件事,我的要求是否合理?由于以上公司领导的说法,我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我是否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