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到期后,借贷双方在接近保证期限时才办理转据,可否作为欺诈保证人的证据?
借款人张某于2006年2月28日在信用社借款5万元,借据期限2年,至2008年2月28日到期;同时签订了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保证期限为24个月,至2010年2月28日。但该笔借款2008年2月28日到期时,张某没有偿还(尚有还款能力),而信用社既不采取有力措施向张某追债,也从不通知保证人协助追债或承担保证责任;同时,张某却又欺骗保证人说该笔借款已经偿还了,理由是“如果还未偿还,信用社早就来找你们保证人麻烦了”,让保证人信以为真,对张某毫不防备。长达18个月之后,2009年8月17日张某向信用社申请转据,续借2年,至2011年8月17日到期,并欺骗保证人说是一笔新的贷款,说原来贷款后赚了点钱,用新的贷款扩大生意;碍于熟人情面,且以为张某上笔贷款已经偿还信用度较高,保证人在不知道“转据”是什么意思的情况下再次签定了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上有“转”字样,但信用社当时未作解释)。2011年8月17日转据借款到期时,张某已经逃债外出、无法联系,且转据借款期间张某并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进行“按季结息”,而信用社既不通过任何有效手段追究张某未按季度如期结息的违约责任,也不向保证人通报过关于张某债务信用方面的任何讯息。请问,现在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吗?如果需要承担,可否只偿还本金不偿还利息?
甲向艺借款10万。以自有的一套房屋设定抵押。但未办理登记。同时由柄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但未约定保证方
甲向艺借款10万。以自有的一套房屋设定抵押。但未办理登记。同时由柄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但未约定保证方式。 因甲到期无力还。引起争论乙请求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是否应予支持?为什么?(紧急)
可否向银行提出申请“停止帮个人办理个人的新信用卡及贷款申请业务”
身份证被盗,怕不法分之拿来办理信用卡透支欠款,在着担心来临之前,本人可否通过法律途径向中国人民银行支行的征信部门去提交“停办个人信用卡及贷款业务三年”的申请,即要求银行冻结自己的个人身份证办理信用卡申请及贷款业务的?有可能的吗?很急想知道!
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首付购买房产,但是是由男方名义办理的贷款,领取结婚证后能否写两个人的名字?如何办
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首付购买房产,但是办理贷款时是由男方一个人去办理的,所有手续也都是一个人签字,假如双方领取了结婚证,房产证下来后能否写两个人的名字?如何办理?何时可以办理?
丈夫婚前房子,现在未还完贷款,要把妻子和孩子一起作为共有人该怎么办理?
请问:男方婚前按揭贷款购一房,婚后生育一孩。现在具交房已经超过5年,贷款没有还完。这样的情况下,若男方同意将女方和孩子也作为房子的共有人,该办理公正还是办理什么? 好像办理公正费用很贵啊!费用具体怎么算?谢谢! 或者除了赠与公正,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赠与妻子和赠与孩子的税分别怎么算啊?谢谢
婚前双方凑首付款购新房,男方贷款还贷,请问在办理房产证时,男女两人的名字都可以写在产证上吗
我和男朋友计划先买房,后登记结婚。因为我现在在外国无法申请商业贷款。所以剩下的房款全部由我男朋友申请贷款,我们两人共同还款。请问这种情况下,在办理房产证时,我和我的男朋友的名字都可以写在产证上吗?如果可以那需要上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