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定了3个月试用期合同,做了一个月不想做了,自动离职的话我要不要负法律责任,要不要罚款?
我昨天去公司交了165块钱,是办理合同,还有什么档案用的。然后,给我一张员工档案表,让我回家找乡里签一下名子,还有体检,是否结婚等。然后,让交一年三金费为900元,其中%20是公司出,剩下了就是我自己将一看的费用交完。公司给我两天时间,让我17号来上班。当时签的是17号的合同。我感觉自己是不是被骗了,所以不想在
我是在今年5月28日正式开始上班,不过在5月24号就签了空白合同,两份公司都拿去了,6月21日我提出辞职,22日下班后他还要我工作两天,因有事,请假未批,他说你这样走算自动离职,没工资拿,我 最后还是走了,之后公司也没给我打电话后来 朋友说这样应该还有工资拿的 ,可我咨询公司,公司说我连旷一星期工,已经被除名,这
我想问下,我和新的单位解除合同(合同还是试用期),并且提前和他说了,档案什么也没拿到新单位,但是新单位的领导说,如果我去老的单位继续做,他们就叫我陪违约金。请问律师有这样的劳动法嘛?
在试用期期间公司无正当理由要求我离职,这算违法中止劳动合同么,我能否得到2倍的经济补偿
公司在我试用期即将结束时通知我离职,没给理由(公司实际上是项目都基本完成了,没任务了才要求解除合同的,典型的卸磨杀驴)我要求给我理由,公司的勉强解释:你们办事处不需要这么多人,你的表现不太符合公司要求,还说试用期期间要求离职不需要理由的,就是不合适,这种中止合同的做法在法律上算合法还是违法,我能否得
我2010年7月1号正式与公司签了3年合同,试用期半年。 现在试用期刚过1个多月 想提出辞职 是否属于违约? 公司是否会刁难你或扣你钱什么的?
公司没有跟我签合同 我在试用期被辞退 理由也很含糊 还让我自己填写离职申请表
您好,我是做通信出差的,公司在浙江,然后被公司直接派驻到江苏工作;之前我到公司面试时,公司未跟我说我的具体试用期时间,我就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的(一般都是签1年合同,试用期是2个月),离开公司去驻地的时候公司也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只是在面试的时候说了基本工资和相应的补贴,公司的基本报销制度等等都没有告诉我
我是2006年在工厂签的合同,是写着没有满一年的要违约金600元,当时工作了半年就离职了,离现在也有5年,可现在这家最近说合同办不了,是说以前的合同没有解除;早上有打电话去以前公司说办离职的事情,人事的说要我赔600百多违约金才可以办理?请问现在有没有别的办法可以办理的
规章制度写每月30%工资年底给,试用期合同写给全额,我现在试用期内对公司不满意离职,剩余的30%能拿
本人是南京的,在南通工作一段时间,实习期内(协议签3个月)对公司不满意于是辞职,公司工资每月支付支付70%的工资,走的那天,老板拒付一个半月的工资,及之前一个月剩的30%工资,公司规章制度说每月30%工资留到年底支付,若半路离开就不支付。但是我实在实习期内辞职和离开的,试用期合同上写:“按事先约定工资为****元
我在一个咖啡厅上了半个月班 ,觉得不适应,就跟她们说我u去上班了,结果他们说你自动离职不是我们公司把你辞退的,所以没有工资,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