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把宿舍楼和综合楼承包给一个建筑公司,该建筑公司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建好,本来合同约定是两个月建好,但实际上该公司两年也没有建好,于是我们起诉解除合同!在审理过程中我们申请了房屋质量鉴定,现在鉴定结论出来了,但是结论对我们不利,根据结论鉴定单位并出具了修复方案,但是就是修复方案没有对结论部分中关键的一项作出修复方案,因为这一项如果要修复必须把已经建好的房屋主体都要拆掉重建,等于给建筑公司在两年断断续续修好的都要拆除。该鉴定单位就没有对该项结论作出相应的修复方案。于是我公司向法院提出要求鉴定单位继续补充修复方案。但该鉴定单位说:该项结论虽然不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但是不需要修复。如果修复就是资源浪费!所以没有根据鉴定结论出具相应的修复方案。我想请问大家:该鉴定单位的说法对吗?我们接下来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谢谢! 问题补充: 其他所有鉴定结论中房屋与图纸设计不符的都出具了修复方案,唯独该项结论没有出具相对应的修复方案,因为我们接下来要根据修复方案进行修复费用评估! 律师说有一定道理,那么我们公司的房屋建筑的构造与设计不符承建单位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吗?难道我们公司就只有承受这个与图纸不符的结果不能要求修复或者推倒重建了吗?因为承建的房屋主题构造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与图纸不符!请我前辈们给我说点有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吧!不要说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怎么的怎么的。谁不知道委托专业律师呢!委托了专业律师还来请教大家吗?
我们公司下属的分公司的项目经理在进行施工时拖欠了材料费,人员工资,他自己还不了债就跑了。现在那些债权人去法院告我们,法院来封我们的账号。分公司的许多所做所为我们也很冤枉,根本就不知道,所以想请教各位,怎样才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损失。我也知道分公司的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是理所当然但也想采取些积极的应对措施。
我承接的一栋办公楼,去年元月份建设方就已入住,但工程款到现在还未结算.付给,他说的原因就是: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不能使用,但事实上已经使用。请问:建筑工程房屋未经施工方擅自入住视为合格吗?
发包方甲将一项工程发包给承包方乙,乙又将该工程分包给实际施工人丙,但与丙签订合同的是另外一个公司丁,实际施工过程中都是乙在监工和发放部分工资。工程完工后一直未结算,乙以种种理由推脱不支付剩余工程款。现知道甲已经将工程款给乙,但乙拒不给丙支付剩余工程款。从工程完工到现在已经三年多了,丙方多次催要无果,
我(无建筑资质)个人承包了一民房工程,当时是我挂靠有资质的建筑单位报建的,现在对方还欠我部分工程款,我想起诉对方,要不要把挂靠单位一起作为原告进行诉讼呢? 建筑合同都是我与对方签订,挂靠公司没有盖印章,只是在建设局报建备案而已。
我的房子是开发商带装修的,现在保修期内(还差3个月到期),我没有动过元装修,现在楼下卫生间漏水,开发商委托物业找人把我家的卫生间都砸掉重作防水及装修。这样的装修项目,保修期怎么规定。物业说,半年后,上次的保修期过了,他们就不管了。我可否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要求,防水5年保修。
我们在乡下农村盖房子挖土,拉土方的工程车经过某段路线 。昨天在段路线的一家房主提出,我们的工程车进过 对他们的房子牢固产生影响,要求我们负责他房子终生的安全和人生的安全。我们只挖了三天,且他的房子在之前已经有人跟我们一样,拉过工程车并也产生了不安全因素。。。在我们拉的几天当中,两外还有几家也同时在拉土
我单位正在建设的彩钢仓库因下雪垮塌,垮塌时积雪只有约10毫米,轻钢顶架管连接焊囗大部分断裂开。我们要求承搅方重新制作安装,对方要修复,不能修复部分换新材料要我们出钱,不知这事该如何办理? 施工图是承搅方提供的。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假合同没有,承包方还没有经济能力承担施工,发包方在知情的情况下对承包人还继续执行合同进行施工,发包方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你好!咨询你个建筑工程纠纷问题:签定第一份合同时,乙方公司没有注册,用了个没注册的合同专用章且签了名。工程开工后,由于乙方没按合同要求付款,我方拒绝垫资,工程停工。后乙方注册,则与我方签定了另一份对我方不利的合同且盖公章签名。我想问,关于第一份合同,是否还有效(第二份合同中有以第一份合同里某条款为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