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情简单说是这样的,我方已还完所有的本息款,可对方迟迟找借口不归还借条,后来却将这借条借给他的一个与我兄弟有生意往来的铁哥们,此人想以此借条来作为逼我们让其退股并抽回已亏空的本金的谈判筹码,就到法院起诉说我们分文未还,后在他的代理律师知道真相后就要求庭外调解,我们为收回借条被迫答应他的那位哥们退股并还他一部分本已亏空的本金,条件是:他应把合作期间他所保管的账本及凭证全部交还各股东,当晚我又多付给了他几万元钱,作为后期滞后还款一个月的利息补偿金,他答应说第二天就去撤诉,于是他写了张收我款的“收条”给我,并把借条还给了我,我也写了张收到此借条的“收条”给他(因借条是我老公的写的,而他当时出差在外赶不回第二天就要开庭了),收回借条的当晚我就把借条给撕毁了,可第二天他们并没去撤诉,原因是他死交不出账本及凭证,我们当然也就不给他退股的股金,于是他们申请中止诉讼,过了一个月就到公安报案,说我撕毁借条是邦我老公“毁灭证据”并以此罪名来立案,公安的说他们不管钱有没有还,只管有没有撕借条,有撕就是犯法的,是这样吗?难道说我撕毁自己早已还清款的借条,现在有多付了几万元的补偿金,双方当时又都有打了“收条”给对方,这种平等交易情况下我将“卖回”的借条撕毁也犯罪吗?是否真能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此罪的认定不是要达到情节严重的才能够认定吗?
在刑法上判刑是否一样?批捕以后能不能办理取保候审? 我的朋友去时是被骗去的,到那时受害人已经死了。凶手反锁了门,不让走,让帮他移尸,没有办法才帮的他。现在已经自首了,这算胁从吗?最后法院会判多少年?能否缓刑?谢谢。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烧毁车毁灭证据,无牌无证是否合理合法。
2010年9月12日晚8点左右我厂工人吃晚饭回家,在路途中骑摩车和一辆轿车相撞,轿车司机不顾他人生命,开车逃离现场。造成工人死亡,肇事司机把车开到远处把车烧毁。13日早上7点左右我把车找到,事故科8点左右到,把车拉回交警院。15日把车拉到石家庄解剖。17日把肇事司机抓回。20日公安又把司机放回。请问撞人司机应负什么责
我公司在与一家加工厂供应商打官司,我方是原告,审理过程中对方律师的答辩对我方有利。现我方有一份强有力的证据在手,是被告盖章的与我方业务相关的财务清单,上面清楚的写明了加工费的金额,但是被告现在不认这个加工费数额,诬赖这份证据是伪造的,要求鉴定印章。 这份证据一共有六张,每张都加盖了被告的印章,该印
律师你好:在大庆有二朋友和 我说合伙做生意,一人出资二十万,但他们二人压根没出这个钱,合伙骗我说二人都出了,打在某人卡上了,但实际没打,而我却象白痴一样打了,后他们用这钱用在给女朋友买金银上了,这是否已构成诈骗形为?请邱律师给予帮助。。。本人姓毛。。。谢谢。。。。
本人有关于车辆归属权的合同纠纷案件。本人是被告,但本人有该车的购买出资证明和原车主(二手车)的出庭作证。但以上证据和证人申请都没有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请问是否已经无效?
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甲应付什么责任?乙在维权时应注意提供哪些证据?
双方因为双方的小孩发生过节。甲早上6点左右趁乙全家早上未醒之机,带其儿子(约15岁),俩人持木棍到乙家不由分说将乙打蒙在地 ,随后把乙及乙的老婆`儿子(15岁)一顿暴揍。导致乙左胸第5根肋骨段裂 脑部中度震荡 。其子多处淤青,老婆也有轻伤。屋内部分家具被损毁。邻居赶到后劝架乙仍未立即停手且口出狂言。
我前夫他们一家曾经在我们村委会跟他们村委会面前说我有精神病,现在法院已经判离婚了,我是否可以告他们啦?因为我经他们一说,我从此就成了我们村的名人了,也成了他们口中所说有精神病,因为这样,我自杀过一次。所以我现在想告他们,要他们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跟名誉损失。我不想在没离婚之前告他们,以为我是被告,他们是
获取的证据既不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又不能排除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可能的,会怎么处理?
刑事案批捕后 获取的证据既不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又不能排除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可能的,会怎么处理?
我已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申请离职,公司故意不与我做交接并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公开召开员工大会污蔑我职务侵占公司财产,我在7月20日提出离职申请,离职日期当时填的是21日,但是公司存在许多非法行为导致我不愿意继续工作,最后两天时间与公司总经理电话提出请假,其于电话中同意后又不承认,所以我气愤没有回公司办理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