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时,房东不在现场,把房东名字写上,由其它人签字,合同有效吗?当时没委托书,是不是房东说有效就有效,说没效就没效,承租人没主张权利,承租人可不可以认为无效?退回全部租金。
我才租的一个房子是和一个代理人签的合同,合同的署名签的是“代理人的名字”代“XX”,当时说房东在外地,看不到房产证,我们就没看,但是后来发现“XX”并不是房东,但是房东又同意“XX”代理处理他的房产问题,我想问的是这种情况我们签的房屋租赁有效吗?(合同上完全没有出现房东的名字) 问题补充:如果合同是完全无
04年卖方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未办理过户,但卖方已收买方房款,并已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但在09年底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04年签订买卖协议的人与实际过户人不符,买卖协议是由他人签的实际过户人的名字,请问这份买卖协议可以视为无效吗
担保合同是本人签字,但担保书不是我签字,担保是否有效?? 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期限为2年,而银行在主合同期满7个月以后才起诉是否超期???谢谢!!
与一个不是房东也没有转租权的人签署的合同,约定:由我支付钱交给他了,由他代为转交给房东剩下的一个月房租和押金,但其未按约定支付给房东,并把房租和押金拿走,不返还给我本人,致使房东限定我马上搬走。请问这种情况,我该起诉与我签订协议的人,是按合同无效,需要返还我支付的房租和押金呢?还是按合同有效,需要他
我今年17岁,住在学校老师安排的公寓,当时交房租的时候交的是一年的房租,没有详细合同,只有一张收据,因为是学校老师安排的,就没有仔细看收据,就签了字,后来发现上面写了中途退房,房租不退,我住了一个月,感觉房子不好,想找房东退钱,他不退给我,当时交钱的时候我父亲也在,但是房东并没有说中途不退房,我父亲也
签合同之前房东说房子是他本人的,但是一直没看房产证,之后一次交了半年的房租,住了刚一个月发现房子不是房东的,而且问题的严重性是发现房东又可能是在二房东那里租的然后再转租给我,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我在网上找了个关于打稿员的工作,询问客服后,他们说要先在支付了200元保证金后注册为出版社的会员,才能申请到稿件,稿件申请到后需要送稿人带着稿件跟我签合同,这时送稿人联系说需要先支付3000元的风险保密金,才能签合同。我支付后那个送稿人打电话说是他合同用完了,叫我给他们公司某个人打电话,然后传真了一份合同
1:2010-03公司入职的时候,仅仅填一份员工信息单,很多页,要求提供房产按揭情况,亲属情况等等。 2:2011-03公司提供两份空白合同,让公司全体员工签字,按手印,然后收上去,并未发给员工。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这并不是在双方自愿,公平的条件下签署的。 3:2011-09公司解聘员工,请问这时候可以以公司未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