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房产于2006年4月借给朋友抵押贷款,当时朋友约定一年,并承诺一个月付1500利息给我,写有朋友签名的欠条一张。到现在已经2年半,房产证一直未拿回来,利息也未付,我多次催讨无效,现银行也未对我的房产进行处置,未收到任何贷款纠纷的文书,请问我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房产证及所欠利息),如果贷款不能清偿,我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谢谢!
如果我要起诉朋友,仅凭当初的欠条能否作为有力证据(注:欠条当初未写明期限)
我于2007年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于2008年到房管局办理了房产证。今年忽然有银行人员上门说这套房子在1989年向银行抵押贷款4万一直催收未果,现今要收回房屋,即将向法院起诉并强制执行。我咨询了律师,他们说既然房产抵押贷款,应将原房产证向银行抵押,我就不会办到房产证。既然现在办了房产证,那么现在的房子就与贷款无
你好,我家是湖北枣阳的,案情大概是2001年我父母将房产证借给一个朋友抵押贷款,随后他那位朋友用房产证抵押向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2万元,至今未还款。我父母在房产证上均签字,他那位朋友当时出示了一张房产证的借条,为一年内归还。但一年后该人外出打工至今未归,也无法联系,银行也一直未找过我家人,请问该怎么处理?
您好,我今年3月27日签订一份售房合同,我是卖方,合同见附件。合同上首付和余款交付日期没填,定金当日收到,没打收到条。我于4月8日已向买方发催款通知,限期3日缴纳首付,未付款。现在买方坚持说首付日期是两个月,即5月28日,其间我多次向买方要过首付款,未果。另外需说明的是:签合同至今没见到买方,后经调查乙方即买
我村有我家老宅基和土房三间,曾在1990年时村委会曾以大队扩建要求将连我家在内的一共三户的宅基收回,并分给我们三户新的宅基地,但是在大队还未执行村委会就换届了,这事就一直无人过问,而分给我们三户的新宅基我们三家也各尽其用了,但是在2005年,新的村委会将我家的老宅基地在未经我家许可的前提下私自将我家的宅基地
我用房产作抵押在银行借贷十万元,因违期未还银行即起诉,起诉时银行只起诉归还其本金和利息,并未主张行使抵押权,法院也只判了归还本金和利息。现银行申请法院执行,请求拍卖我的房产。请问,起诉时银行并未主张行使抵押权,法院也未这么判,现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把我的房产作为抵押品拍卖吗? 如法院拍卖银行还有优先受
您好,请问一下,我母亲退休以前原单位分配住房一套,后来我父亲单位房改一套大一点的,我们全家搬出,但是我母亲单位那套住房已经房改,没有办理房产证,但手续在我们手里。后来我母亲单位领导提出暂借,现在问题是暂借那方不腾房子了,请问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来要回我们的房子吗?
我家是独门独院的2层住宅楼,2003年建的,后边现在要盖高层(6层),距我家后墙仅有1.7米。现在拆旧楼、打地基导致我家楼体出现裂缝,开发商不闻不问。开发商是地方上曾经的领导,现在地方官员都对此现象不与解决,我该怎么办?
去房管中心验证朋友抵押给我的房产证,结果是假的,被没收。房管中心开给我一个“假证收缴证明”,上面写明了证件种类、证件号、权利人、房屋坐落。在收缴单位落款前写着“如不服本收缴行为,可在接到本证明之日起六十天内向浙江省建设厅或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可在三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我朋友有一套夫妻共有房产,主贷人为我朋友。08年5月30日协议离婚时约定这套房产归女方所有,我朋友不作为产权人写入产权证。银行贷款由女方一人偿还。但房产证是08年8月30登记的,登记在我朋友、女方和小孩三人名下。女方自协议离婚之日起到现在每个月都不按期还款,导致我朋友现在买房时发现信用被拉黑了,贷款不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