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借到我女朋友人民币800元,约定利息按照每年百分之20计算,计算下来30年后本金加利息我要还他100万左右,属于利滚利那种吧,打了条子,也不知道是借条还是欠条,约定30年以后偿还。现在分手了,借条(或者是欠条)没要回来,当时我和我一朋友一起去还的钱,亲耳听她说借条丢了,就也没让她打个收条。就算30年以后她拿着借条来找我,我 需要偿还这么多钱吗? 民间借贷不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就不属于高利贷,我借钱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是百分之7,我和她约定的利息每年只有百分之20,好像不属于高利贷。那我借了800,还100万?这样打的借条或是欠条合法吗?要是她30年后来找我,我可以只还本金,然后重新约定利息吗?
当事人08年从李某处借了5万块钱,说好利息为8分,一个月是4000块钱利息,由于当事人年龄小,无偿还能力,并且是瞒着父母借的,所以其父母在几个月之后被要帐上门就替他偿还了5万块钱,并收回欠条。之后李某又找到当事人说还有一个月的利息没还,叫当事人偿还4000块利息,当事人无钱偿还此利息,李某就叫当事人又写了张2万块
小李差小王20万,小李没钱还,这时小王介绍小唐借40万元钱给小李,条件是其中20万要直接打给小王算还款,后来成交,但小王没把借条还给小李,后来小王又以这借条到法院告小李,当时小李也打了40万借条给小唐,现在小唐要求小李还钱,但小李说他没受到小唐40万只有20万,小唐就把小李告上法庭,在法庭小李不但不还钱,还反告
我于今年5月1日在贷款公司借贷2万元。实际给我万元。每月利息1600元。可9月他们找我,逼迫我写下了万元和20万元的合同。我那有那么多钱啊。我想问一下,我的问题能付起诉到法院?我该怎么办?
借款人于十年前向被借款人借款3000元,还款时因借款人妻子不知道有借条,而未索要回借条,但是中间人写有收据一张,还有人证在场,现中间人已过世,被借款人手持借条到法院上诉要求借款人还款,这种情况借款人如何举证维护自己的权利?
借款人于十年前向被借款人借款3000元,还款时因借款人妻子不知道有借条,而未索要回借条,但是中间人写有收据一张,还有人证在场,现中间人已过世,被借款人手持借条到法院上诉要求借款人还款,这种情况借款人如何举证维护自己的权利?
我帮朋友担保民间借贷期限是两个月,2009年2月到来4月,后来朋友告之我已还款,但现在朋友说他那钱没有还,我想了解一下如果是这样的话,我需不需要承担的责任。
我为朋友担保一份民间贷款,共有四人作担保。现朋友不能如期还贷款,我想把我分担担保的部分还清,并要回我担保时所交的个人资料及签名、摁的手印。行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