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房产为其女友的名子,生前父亲和其女友生活了10年,一直都是父亲赚钱养其女友,他们没有登记结婚,现在父亲去世了,作为父亲唯一孩子的我,能得到什么,父亲没有留下遗嘱,只留下一个房屋,房屋产权还是其女友的,去年2010年父亲和她才购买的房子。
我父亲是个很自私的人.母亲在世的时候就常打骂妈妈.我姐妹基本上都是母亲拉扯大的.后来妈妈得癌症治疗的费用和殡葬的钱都是我姐妹俩的当然也是应该的.母亲在的时候要把房产证写我的名子可后来在妈妈死后不知怎么又变成父亲的名子这我奶奶知道母亲的意思.我父亲一结婚就到继母家住的本来户口也牵到继母家的.现在的这个房子有
父亲去世,若将房产证上的名子换至母亲,我与姐放弃了继承权,同时,母亲去公证做了遗嘱百年后将房产交由我
。 与姐姐个人继承。若母亲百年后,我们去房管过户,是否还需要再去公证?另,若我们过户后,出售房产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如何可以规避?若母亲将房产再卖与我与姐,是否可以不用交个税?
父亲去世,母亲和女儿放弃继承,儿子继承房子,又担心儿媳最终得到房子
房子产权是父亲的,父亲去世几年后,母亲和女儿放弃继承,现在儿子办理继承房子手续。但母亲和女儿考虑儿子和孙子身体都不好,以后儿媳可能会成为房子的第一继承人,而母亲和女儿那时就没办法了,不希望若干年后房子落到儿媳手中,现在就要求儿媳写放弃继承书面证明才同意将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对于儿媳来说这合理吗?她得
我父亲曾是一个当了八年的老红军他去世后老伴能得到民政局的照顾吗
我父亲曾是老红军当了八年兵参加过解放西藏等很多战争并多次立功【他的公章现在还有他的战友也还健在可以作证】部队复员后在公社工作过带领群众修水库;修大坝;整地等,在80年左右他去世了丢下我们姊妹几个和多病的母亲生活非常的苦。后来国家曾有政策对老红军的家属有照顾,那时因为我们年龄小母亲又不识字没有报上去所以
我母亲于1991年去世,父亲当时有一套单位分的福利房,已交全款,但没房产证。父亲于1994年再婚,对方带一女孩,组成一个四口之家。2004年,我父亲的单位新做了宿舍楼,于是父亲将旧房子置换了一套150平米的大房,并补房款3万元左右。2011年4月,父亲不幸病逝。继母把父亲所有证件、存折、存款都扣压在手中,对父亲的遗产和
父亲把房产办到没结婚的女友名下,现在父亲想把房产要回来,父亲和女友私下有协议,房产不属于她,但没有公证,现在哪女友又把房产证挂失了。房产是谁的,父亲能要回吗?
父母贷款买了一套房,母亲去世后父亲再婚,两年后父亲去世后继母搬走,但一段时间后提出分房产,并称她还过一部分房贷(实际房贷一直用房租来还)。父亲再婚前已将百分之八十的房产权转到我的名下,剩下的是父亲的,请问这样的情况继母会分得到房产吗?
与女友共有房产,女友病故,想由女友父亲继承50%,后转让给我100%
1、婚前共有房产(按揭),摆酒未办结婚证,准妻子(此处称女友合适)病故。 2、女友名下有公积金(地级市办理)、与我共有房产一套(房产位于县级市辖区)。 3、地级市公证处已办理好公积金由准岳父(此处称女友父亲)继承,女友母亲放弃继承的公证书。女友弟、妹忽略(问A、忽略无问题吧,各位律师?)。 4、考虑到县
06年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女儿,2011年继母在该父亲去世后,声称不知晓
2006年父母急需用钱,老两口将多余的一套房屋按市场价卖给女儿,现金全额交易,父亲拿50%房款处理急需,其余50%房款交与继母,作为夫妻财产的一半由她自行处理,女儿当时认为找父母打收条有点不好意思,房屋产权只要过户了就应该没问题了。没想到,今年4月父亲过世,在处理家庭遗产时,继母翻脸不认账,说起女儿没有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