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银行的借款合同,单位已经法律程序破产,个人为单位担保已经过了8年,个人还有没有担保责任
单位与银行的借款合同,单位已经法律程序破产,个人为单位担保已经过了8年,个人还有没有担保责任
案情如下: 1992年4月10日李某手持其丈夫杨某的私章、身份证以及夫妻共有的房产证,与王某一起到信用社,已杨某名义与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为15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月息为千分之十点五。同日,李某又在贷款借据的借款人栏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加盖杨某的私章,王某在担保人栏签名,公证处为上
2008年10月我与其他3人在信用社为他人担保贷款,担保信用期限两年{信用社规定:到第一年到期的时候债务人只要还本付息后,所有担保人不需要到场签字,原债务人就能原额贷出} 可第一年到期时4个担保人中有2人因其他经济问题跑了,于是该社信贷员在未通知余下担保人的情况下,又另找一人加入为原债务人续保贷款。现两年贷款期
A(贷款人)请B(担保人)做为担保人以B的房产抵押向银行借款用于做生意,A与B是直系亲属关系。 现在B由于经济原因想卖掉抵押在银行的房子,要求A向银行提出撤销B的担保人,从而拿出房产证。但是A现在短时间内无力提前还清贷款,请问B能在A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面向银行终止担保吗? 如果银行不通知A就同意B的要求算不算违
债务担保纠纷,法院除冻结担保人个人银行存款外,会冻结担保人配偶的银行存款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1、债务担保纠纷,法院除冻结担保人个人银行存款外,会冻结担保人配偶的银行存款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2、法院一审已经判决债务人和担保人各自承担一部分清偿责任,但对债务人的执行没有到位,能把债务清偿责任重新交给担保人吗?执行有没有期限?3、债务担保的有效诉讼期是怎么规定的?
以个人名义为公司签订停车位租赁合同到期,停车卡单位遗失,我承担责任吗?
你好,我想咨询下,于2009年8月左右帮公司车辆在写字楼附近租赁了一个车位,当时是我个人代替公司去办理签订协议的,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我在这个单位工作半年就离职了,现在业主要我退给他停车卡,还威胁我说当时是和我签署合同,就算合同到期了,也要追究我责任,声称有我身份证复印件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出来,此后经过沟通
关于单位不签合同出现的若干问题该如何维权以及社会保险是不是法律强制的是不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必须享
各位律师好!现在好多单位都不给你签合同?如果在工作中与单位发生纠纷之类种种问题,我们该如何维权?是不是没有合同书这个文本,我们的权利就无法维护呢?另外还有很多单位不交社会保险,这社会保险法律有没有规定是不是法律强制必须交呢?如果是法律强制的那该如何来维权叫单位把社会保险交上呢?谢谢!
我单位在浙江 但是工作那都跑 现在在成都 我08年进单位直到现在有三年了但是单位没跟我签过合同 我也提过经理也用意了 但是就是不履行 工资有时半年一发 一年一发的 现在走法律程序我能得到多少补偿 怎么走法律程序啊 什么证据能证明我在单位工作的时间 谢谢
原由:某人a个人抵押贷款,办理时公司为其向银行签订了担保合同,现在因某人a资金出了问题,在未来一段时间可能无法偿还贷款。 问题:这样的话,公司会受到什么样的连带责任呢?且某人a的贷款额比较大,作为公司有什么办法避免责任吗? 合同原件名称:保证合同 上述写到保证贷款人还款,如果产生的本金利息和所牵扯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