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伤害第三十二条法律、在临沂法院是否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伤害第三十二条法律、在临沂法院是否使用?。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问题
针对其中第九条与第十一条的比较:雇员给雇主造成意外损失,所以雇主有权向其雇员要求赔偿;同时,雇员因在雇佣工作中受到人身伤害也有权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否说双方都有追究对方赔偿的权利同时兼进行赔偿的责任?赔偿比例没有统一标准么?具体怎么算? 这是两种情况么?在一个纠纷中完全可能有这两种赔偿存在吧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我家是动迁私房,由于1988年经由居委会协调将家中房产明确分割,由于法院只留有协调书,并未开庭,请问此协调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是否等同于已经房产分割,望回复,谢谢。
关于出租方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租赁合同是否无效?是否违反了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关于出租方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租赁合同是否无效?是否违反了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如果有人故意在夜间设伏用弩对人进行人身伤害,伤害不是很严重,这在法律上是否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1月27日早5时30分,姚先生像往常一样从住宅小区单元出来,去往市场,在楼栋前方看见电动三轮车相向驶来,由于天很黑,让车灯一晃,只看清电动三轮车上有两个包裹非常严实的人,过去以后,相隔三四米车上的人用弩向姚先生的背部射击,并迅速逃离,至姚先生背部受伤,姚先生因生意与人有些纠葛,怀疑是雇凶杀人。
各位大律师,关于人身伤害的重新鉴定具体是在哪里做鉴定法律上有
各位大律师,关于人身伤害的重新鉴定具体是在哪里做鉴定法律上有没有明确的规定?
被已和母亲离婚的父亲当街殴打,是否可以告其人身伤害,具体法律步骤
被已和母亲离婚的父亲当街殴打,是否可以告其人身伤害,具体法律步骤,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