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舅以其所有的真实的车辆信息通过他人制作伪造的车辆文件,以民间借贷的方式向他人借贷40万元,月利3%,虽尚未偿还本金,但利息一直在按月支付。到2015年底,因我舅舅生意有亏损,出借人因怀疑我舅舅的偿还能力,于2016年2月中旬将我舅舅拘禁16小时,并与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共同告知我小姨,说舅舅的行为是诈骗,并以起诉诈骗为由,强制要求我小姨出具共同承担欠款的借条,方释放我舅舅。 针对此情况,有以下问题咨询: 1、我舅舅是否构成诈骗; 2、我舅舅被拘禁是否构成非法拘禁,是否可以报案; 3、在此种情况下,我小姨与出具的欠条是否有效,是否要承担该借款的偿还?(注:该借款我小姨未使用分毫,并在此之前无关联。)
在开发商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情况下,签订的内部认购合同是否有效
10月1日通过房展购入一家店铺,签订了认购书后去了现场查看发现还没开始建立,而且周围情况不利于经营,事后经过询问发现开发商是内部认购,还没有获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在这种情况下我想取消认购,能否退回定金。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房贷浮动利率是否有效,我们知道6.55%的利率,贷款办下来却是7.25% 这个利率由谁决定。
房产中介隐瞒了房产存在一个与房产产权人无直接关系的人的户口,是否涉嫌欺诈?房产中介是否必须有向买受方提供真实的房产权证信息和户籍信息的责任,如有责任能否解除原有的购房合同?负责管理和接待投诉房产中介违规行为的是哪个职能部门?
转让了一个铺面,转让方将邻旁店铺花店转让,自己店铺经营婚纱,当时只有转让方和我(承接方),由于转让方的托词房东不便出面,我也出于单方面信任,签订了转让费5万元的合同铺面,合同上写有我可以自行转让何出租,由于经营状况不佳我想再转让出去,转让方才说不能公家房子不能转让,我是不是可以起诉转让方在期满的情况
八九年我家名下有一处四间房的宅基地,九零年买了砖打算翻盖,我父母和我家弟弟强制要我家的四间房和所买的砖与他家五间房的宅基地交换(没有协议且没有去乡里变更登记),一年后由于家庭矛盾我家搬离与父母同住的五间房到同村租房住,99年我父母和兄弟又找到我家要求分家,以死威胁要我们签下一份协议书,大致内容是我家的
前天签订了买卖合同。买家尚未拿到北京户口,但是说因为是海归的博士,回国后已经在北京某著名大学任教(给看了他的工作证),落户材料已经提交到留学人员管理中心,说是11月中下旬可以落到单位的集体户口;因为这样,首付时间定在了2个月后,合同上写了定金10万,补充协议里规定违约赔付总房款的20%。但当天只给了2万,另
村委会在村民完全不知的情况下有村民代表和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我们村有一块砖厂复耕地,村里还有好多没有分到耕地的人都等着复耕后分地,可是村委会却在村民完全不知的情况下有村民代表和村委会签字把这复耕地承包给个人做养殖基地,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们村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谢谢请速回!
买卖双方在知道存在租赁的情况下,签订的无租赁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在此合约
买卖双方在知道存在租赁的情况下,签订的无租赁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在此合约,房东在过户前违约是否全责必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