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租房期间热水器高压管漏水,下水堵塞房屋进水,谁承担责任
我们家太阳能热水器漏水,在楼下的道路上结成冰,结冰处的道路是斜坡,当时,那人因天黑,没有看到地面的冰,因而摔断了腿,我们要承担几分的责任? 太阳能太约用了六年了,漏水是因为我们自己不小心,使水温探头短路,发生电击,损不了太阳能管。
半年前来修的人说“这机子早该换了”,但还是修了一下,这次来修的人说“修也没什么必要了”,说“这机子用了六七年了,时间到了”,合同上说“爱护屋内设施,如有损坏按设施原价值的50%到80%赔偿,房屋内部设施在承租期间的维修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维修费用”。但问题是合同上也说保证之前是完好的,如果早就该换了,那么
2011年10月中租的房子,80年代的老房子,今年1月中的时候用洗衣机洗衣服,出水管接到卫生间洗水盆的下水槽里里,结果卫生间下水堵塞,水都流到屋子里并渗到楼下住户,把他们的天花板和一节沙发湿了,发现漏水时找修水道的来看过说是总管堵了,这个楼层都是两户一管,我们和楼下是用一根管子,掏出来的全是些陈年杂物和长发
我是租客,我租的一套房里的热水器冻坏了,联系房东,房东让我来承担维修费用。我想请问应该由谁承担。 签合同的时候房东就说太阳能热水器的电就别拔了,她还设置了管道保温。春节期间放假我没在房子里住,有天房东给我打电话说太阳能坏了。这两天回来联系房东问太阳能坏了怎么处理,她就说她没有责任,她可以找人帮我修,
太阳能一直插着电,设置了管道保温。结果还是冻裂了。房东说维修费用都得由我承担,请问这样合理吗,应该怎么处理。 合同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
本人购买的二手房的房子租给他人居住(2011年7月13日-2012年7月12日),现已租期结束,经物业公司电话通知才知道家中曾水漫金山,全部进水,实地查看方知是因外阳台下水管堵塞,出水不畅,下大雨当天三间地板均进水变形,现已全部无法继续使用,将面临发霉、虫蛀、腐烂。现租客辩称是下水道设计原因,本来就不通畅导致,拒
商品房主下水管道堵塞,造成厨房进水被淹,财产受损,责任该由谁承担
商品房主下水管道堵塞,造成厨房进水被淹,财产受损,责任该由谁承担。另外注明此房已出租给他人使用!请回复,谢谢!
我于2013年9月10号签了一份租房合同,当日入住。2014年9月到期后没有在签订合同就又住到了现在,连接全自动洗衣机的水龙头处于常开状态,过年回家,由于全自动洗衣机进水软管发生意外脱落,造成屋内进水,楼下渗水。之前一年时间内没有发生问题,一般情况下,全自动洗衣机进水管的水龙头是不需要关闭的,所以当时按照习惯也
房屋内部下水主管道接口处出现漏水,楼上、自家排水的时候会出现漏水情况,造成自家地板被泡。请问这根管道算公用设施吗?应该由物业还是业主维修?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该业主自行承担,还是物业承担?(房屋已经过了质保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