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2月10日与前夫登记结婚,后因感情不和于2011年5月9日协议离婚。有住房一套(价值20万左右),我自愿放弃,三金什么的全退给他家了。男方则补偿八万元整给我。从八月十五日开始每月支付两千元整,直到付清止。 因为我一直在外地不在家,回来后,本有意愿复婚,他给我买了一些东西,价值6500元左右。现在又因为一些事情不欢而散。 期间,本应该从8月15日开始支付的两千元也没有给过我,他说也没打算给过我。他说就算我告他,也没用。他就是不给我。除非我跟他复婚才会给我。 他还说,如果我去告他,他就跟法官说,当初离婚说的给八万元的前提是会复婚才给的。可是我当初没有说,也没有在离婚协议上写过。 他还跟我说,他才看过一对夫妻也是因为这样打官司,女方败诉了。 请问是真的吗?他真的能凭他一面之词就可以不支付八万元了吗? 还有他给我买的东西我需要退还给他吗?或者从八万元里支付? 他比我大10岁。我刚到结婚年龄就跟他登记结婚了。对于这些我都不懂。请老师帮我看看,教教我。
夫妻结婚20余年,有房产3套(其中1套为妻子工龄买断的房子,登记在妻子名下),04年丈夫变卖2套房产用于投资,结果投资失败。06年丈夫用投资失败所剩的钱购买40%的煤矿股权~07年丈夫沉迷于赌博,背着妻子先后卖出30%的股权用于偿还赌债。现在夫妻二人离婚,对于剩下10%的股权和妻子名下的1套房产。问:这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结婚一年多(09年年底结婚,且他是二婚有一男孩14岁跟我们一起生活),现在因为性格等问题要离婚。他在佛山2008年贷款买得房子,也是婚前买得房子,我们一起做小本生意,钱都归他管,今年11年我们又贷款买了一部小车。我想麻烦律师解答的是:我们结婚期间家里的生活费,孩子学费等等应该我有份的,但是房子每月4000元的
我妹妹在结婚时男方年龄不够,可结婚半年后,两人吵架,把我妹妹打了,最后还把我妈妈也打了,他们起诉说要礼钱,请问法律应是怎么样处理的。
我和我爱人是2007年6月13日登记结婚的,之后2007年7月6日贷款买的房子。首付10万元都是男方家里出的,所以房子写的是男方的名字。直到现在贷款都是我们自己来承担,双方家长没有参与。目前男方有出轨迹象,如果一旦离婚房子怎么分。(附:男方收入低如果凭自己的工资是无法承担贷款的,女方工资是男方的2.5倍)。如果事情和平
我结婚5年了,房子是结婚前两年父亲已我名字给我买的,结婚装修都是我家掏的钱,现名下有车一台,是我名字,一共我们两口子拿了3.5万元,其他的都是跟父母亲戚借的,一直也是我自己再还,请问如果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各位老师,您们好!详细情况是这样的,我和一个朋友合伙做生意,我们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住房作为经营场所,房产证上是写的朋友名字(因为他出资多),房屋共有权证写的我的名字,没有我妻子名字,现在我与妻子离婚了,在离婚时法院未对这个房产进行分割,我想请问一下,现在新婚姻法出来了,我妻子还能提出对这部分财产进行
双方为协议离婚,原房产双方共占50%份额,离婚协议中男方同意将自己50%的房产份额归女方所有。离婚后,男方反悔,不同意将50%的房产份额过户给女方,要求过户给女儿,女方同意。但女方担心,女儿如果一旦发生意外,在女儿财产的继承权上,女方应如何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利。 如果女方不同意过户给未成年的女儿,那么女方有权
1、双方为协议离婚,女儿归女方抚养,原房产双方共占50%份额,离婚协议中男方同意将自己50%的房产份额归女方所有。离婚后,男方反悔,不同意将50%的房产份额过户给女方,要求过户给女儿,如果女方不同意过户给未成年的女儿,那么女方有权力要求男方过户给女方吗?男方可以提出重新分割财产吗?法院会按协议执行吗? 2、如
我们是农村户口,结婚14年了,感情一直不好我经常遭受家庭暴力,因为孩子的原因我一直忍受着没和他去办理离婚.这些还不算最近得知他还经常去嫖妓还亲口承认了.我忍无可忍决定和他离婚.我2001年去广东打工2006年我拿了我存得18万元回来建的房子,房子只有土地证他去办的只有他的名字,由于是农村办不到房产证请问离婚这个房
关于婚姻中出现第三者,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以及是否犯有重婚罪!新婚姻法!
我的一个朋友(女)的老公,7,8年前带着家里的钱,和第三者一起跑到了外地去过逍遥的日子,现在和那个第三者有了一个孩子,大约5,6岁,并且在外地买了车和房子,但是这车和房子都是落户在第三者名下。我朋友有一儿(29岁)一女(23岁),在这8年中都以成婚。现在我朋友家中共有2套房产和一辆汽车,但是都是落户在那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