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问题
你的表述不明确,有歧义;到底是 你们共同财产的50%还是你丈夫财产的50%,你没说清啊,可以来电咨询。。。
1,你的事情具有很有问题,具体可以先打电话与律师联系,帮你分析,
1、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过户;
2、如果直接过户口给女儿视为女方赠送;
3、赠送并更名后不能再撤销;
4、男方可以声明放弃继承权。
1、离婚协议有效,如果拒绝过户,可以已离婚协议起诉要求过户;
2、这种情形只有调解经你们双方同意达成协议,才可能,否则,法院不会这样判决。
3、不存在赠送问题。
4、可以约定女儿成年前的财产处置,成年后,你们双方无权干预女儿对财产的处置。
5、你们均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同等权利,要保护其中一方,除非等你女儿成年后列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