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年前承包一鱼塘,每年都向政府缴纳承包费用,前2年因政府向我鱼塘修建乡镇污水排放管道导致鱼塘污染严重,大量鱼类死亡,因此不再缴纳承包费用,但是长久下去不是办法我鱼塘最终会被严重污染而荒废,被垃圾填满,每年夏天死鱼让人心疼,求好心人给点帮助
我的鱼塘依照合同2010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发包方要求重新进行招标,但史无前例. 合同上写着"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如有需要,可以同等条件优先获得鱼塘."但没有说明同等条件表示什么. 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应该怎样解决,按照惯例是可以继续续合同的,但发包方却为了获得更高的塘租而要求重新招标,并且是价高者得,采取暗标的方式.
父母去年过年前通过村里的竞标竞得村里鱼塘的10年的使用权,当时这个是在村里的大会上通过的,之前所需的承包款都及时交给了村里,但是村支书却迟迟不给我们签合同,收据也是拖了好久才给,现在支书的意思是给我们一半,另一半给之前承包的那个人,请问这种情况合不合法,能不能去起诉支书不作为(因为村里欠那个承包人钱,在竞标前他
我家承包了一处鱼塘,由于到期后因价格原因没有续约,生产队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让给了别人,请问这合法吗?另外由于这处鱼塘我们经营了十几年,像一些房屋,道路,都是我们自己花钱建造的。现在我们有权申请赔偿吗?
我家承包了一处鱼塘,由于到期后因价格原因没有续约,生产队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让给了别人,请问这合法吗?另外由于这处鱼塘我们经营了十几年,像一些房屋,道路,都是我们自己花钱建造的。现在我们有权申请赔偿吗?
我们这有承包了我们生产队的鱼塘,他将养鱼(饲料)粪便,到处乱倒,污染严重,家里多了很多苍蝇,国家现在对环保这块很重视,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利,让对方停止污染?
你好:十年前,乡政府将农户的地集中起来,开挖了鱼池,我和乡政府签了八年的承包合同(经营垂钓),当年我在池边建有住房、种了树木绿化、水电、滑坡路面等。我每年向乡政府交租金,于2010年元月期满,后乡政府负责人说以后交由村负责管理,村里让我直接对农户,也一起和农户沟通的很好,没有异议,也就没有签订续包合同,
05年承包的林地,09年经过审批砍伐了部分树木(符合采伐数量),后种植了果树,同时在地上盖了400平米的房子,但盖房子未经审批允许。 请问:1、处罚该由哪个部门实施?是否林业部门或国土部门可处罚?还是两部门都进行处罚?罚款数额为多少? 2、所建房屋是否要拆除?用农用地建看护房允许多大面积?或者需要到何处办理
农民种地反被告上法院:五年前村委把地承包给本村大户,农民从大户手中包地,因那时承包便宜去年大户又把土地转包给别的企业,并同意退未种地年限的承包款。承包农民不同意,要求种完剩余年数。故被企业告上法院。他们这样对吗?注:包地农民有40多户只有10几户有大户开得白条,其余都无凭证。
所有田及土地被征收,村民分地实际面积与承包合同面积要多,请问应该按哪个面积分配至村民?村民要求按实际分地面积分补偿款是否合法?合法取得独生子女证的是否能多分一份?例:全组面积共200亩左右,只有20亩左右未分配到户,组里是否有权将全组征地款按组员人头分配?谢谢!